Ok

By continuing your visit to this site, you accept the use of cookies. These ensure the smooth running of our services. Learn more.

« 2005-09-24 | 首页 | 2005-09-26 »

星期日, 九月 25, 2005

罗斯福说过“日本人是有史以来我见过的最卑鄙、最无耻的民族”吗?

看反日汉奸如何造谣之二

张三

仇日靠造谣诽谤维生,本来已成网上常识。本世纪以来,盆景猫、罗刚事件、SKII是日本基因武器、新浪是日资、日本小孩一句话、韩国没有日本车、日本人吃 婴儿、日本2050年灭亡中国...无数谣言,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指使下,纷纷出笼,一时间,极鲜花簇锦、烈火烹油之盛。不管是多么容易证伪的事情,但“爱 国”的新衣毕竟力重千钧,不看、不传播谣言,尚且有“不是中国人”的危险,何况怀疑、更何况揭露?千千万万冒称中国人的东东,义愤填臀、攘臂张目,做“爱 国”状;也有一些阶级觉悟不高的人民群众,被这“爱国”的光环所蒙蔽,表现出真诚的愤怒。在网络上,脑子是怎么被洗白的,仇日帖,是最好的观察室。单单所 谓BBC报道“日本暴徒街头公然强暴中国女留学生”,至今古狗搜索能够查到的,就仍然有5800条之多。但是,假的总是假的,谎言只能维持一时。一旦红日 东升,妖孽岂能遁形?张三等爱国人士毅然挺身,一针见血地剖析并指出,仇日热帖无一例外,都纯属蓄意造谣;象仇日帖这样彻底、愚昧的谎言系列,除去它们的 亲密伙伴FLG,不能说一定绝后,但起码空前,连纳粹宣传,恐怕都不能与之相比。到了去年,这样的谣言,已经成了过街老鼠;尽管东东们在其宗师纳粹宣传部 长戈培尔“谎言重复千遍,即成真理”的光辉教导下,仍然把散布谣言作为每天上网作业,但风光早已不再,受到锻炼的人民已经不再轻信。但是,偶尔也有漏网 的,比如这个流传甚广的,据说罗斯福总统在对日宣战时候说的,“日本人是有史以来我见过的最卑鄙、最无耻的民族”,后面还往往带一句:“我们能说这位伟大 政治家的观察有偏见吗?”

本来,在不同历史时期,政治领导人发表不同的讲话,纯属正常;何况战争时代和和平时代,迥然不同。不但中日曾经为敌、日美曾经为敌,中美也曾经为敌。如何 能把战时发言,适用于和平时期,把形容敌人的语言,去形容友邦?伟大领袖毛主席,战后曾经多次热情洋溢地称赞日本是一个伟大的民族;2002年美国总统乔 治.W.布什来到日本国会,演讲开篇就对“伟大的日本人民对美国表现出来的友好和无私表示感谢”。难道不是这样的表达,才代表世界人民对勤劳勇敢的日本人...

20:20 发表在 个人文章 | 查看全文 | 评论 (0)

周作人:日本的衣食住

张三按: “中国人好自大者反讪笑之,可谓不察之甚”,百年之后,犹百年之前。

日本的衣食住

我留学日本还在民国以前,只在东京住了六年,所以对于文化云云够不上说什么认识,不过这总是一个第二故乡,有时想到或是谈及,觉得对于一部分的日本生活很有一种爱着。这里边恐怕有好些原因,重要的大约有两个,其一是个人的性分,其二可以说是思古之幽情罢。我是生长于东南水乡的人,那里民生寒苦,冬天屋内没有火气,冷风可以直吹进被窝来,吃的通年不是很咸的腌菜也是很咸的腌鱼,有了这种训练去过东京的下宿生活,自然是不会不合适的。我那时又是民族革命的一信徒,凡民族主义必含有复古思想在里边,我们反对清朝,觉得清以前或元以前的差不多都好,何况更早的东西。听说夏穗卿、钱念勋两位先生在东京街上走路,看见店铺招牌的某文句或某字体,常指点赞叹,谓犹存唐代遗风,非现今中国所有。冈千侧著《观光纪游》中亦纪杨惺吾回国后事云:

“惺吾杂陈在东所获古写经,把玩不置曰,此犹晋时笔法,宋元以下无此真致。”

这种意思在那时大抵是很普通的。我们在日本的感觉,一半是异域,一半却是古昔,而这古昔乃是健全地活在异域的,所以不是梦幻似地空假,而亦与高丽安南的优盂衣冠不相同也。

日本生活中多保存中国古俗,中国人好自大者反汕笑之,可谓不察之甚。《观光纪游》卷二《苏杭游记》上,记明治甲申(一八八四)六月二十六日事云:

“晚与杨君赴陈松泉之邀,会者为陆云孙,汪少符,文小坡。杨君每谈日东一事,满坐哄然,余不解华语,痴坐其旁。因以为我俗席地而坐,食无案桌,寝无卧床,服无衣裳之别,妇女涅齿,带广,蔽腰围等,皆为外人所讶者,而中人辫发垂地,嗜毒烟甚食色,妇女约足,人家不设厕,街巷不容车马,皆不免陋者,未可以内笑外,以彼非此。”

冈氏言虽未免有悻悻之气,实际上却是说得很对的。以我浅陋所知,中国人纪述日本风俗最有理解的要算黄公度,《日本杂事诗》二卷成于光绪五年己卯,已是五十六年前了,诗也只是寻常,注很详细,更难得的是意见明达。卷下夫子房屋的注云:

...

00:20 发表在 Leisure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