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

By continuing your visit to this site, you accept the use of cookies. These ensure the smooth running of our services. Learn more.

« 2005-10-26 | 首页 | 2005-11-01 »

星期五, 十月 28, 2005

声名不易请勿自毁: 就cy事件致杨支柱等公众人物

张三


杨支柱先生大名久闻,张三从未关心其人、其事。只是前天看到假打人士方舟子借xys平台向杨先生泼脏水,还特地著文为辩驳了一下,算管了一个相关的闲事。 今天看到杨先生关于近日沸沸扬扬的cy事件的一个帖子,据说“从法律角度评”了,而且是三篇,不免关心了一下;关心得吓了一跳。

众所周知,作出任何判断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基本事实;何况据说是一个法律专业人士,要“从法律角度评”。杨文不但用肯定语气称陈妈妈“是检察官”、陈同学 “在学校生活较为奢侈”、“使用笔记本电脑”、八分斋“调查”“证明网友揭发基本属实”,而且明确“指出”陈同学“自称要‘卖身救母’完全是欺骗公众”; 还拿八分斋的所谓“调查”跟国家公安机关办案相比:“其实警察办案都是带着结论或倾向去求证的,如果没倾向根本就不会立案”。

众所周知,两者都纯属别有用心的网络造谣:陈妈妈生前是泸州检查院待退科级干警;陈同学并没有笔记本电脑;八分斋的“调查”,也根本没有证实什么“网友揭 发”;至于所谓“卖身救母”,查陈同学在以ID“卖身救母”发的第一个求助帖中已经明确对此进行了说明,原文照录:“我多么希望有好心人能救救我妈 妈!!!我宁愿卖掉我自己!!!可以以任何形式或者甘愿毕业后无条件地为他她打工,我保证我的自身条件是相当好的!我用我的人格和尊严担保,这是一个在 校大学生为挽救病危母亲的生命而发自心底的呼声!!!”,在纸媒的第一个相关报道,陈同学也第一时间进行了再次明确,所谓“卖身救母”并非是指出卖肉体, 而是“如果有企业愿意支付母亲的医疗费,我甘愿毕业后无条件地为他她打工,以此来还债”;而公安机关办案,是违法犯罪已经初步确认所以才“立案”,立案 以后的调查,是补充证据;这和在cy事件中以猜测甚至想象力定罪,是一回事情么?

不错,陈同学确实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了炒作。但是,网络有其自身的特性,炒作本来就是题中应有之义,炒作是为了扩大影响,只要基本事实无误,无可深责;何况 是自己在世的唯一亲人,性命攸关。杨先生称,“自称要‘卖身救母’完全是欺骗公众”。不错,陈同学是使用了“卖身救母”作为ID,但是莫非一个ID的组...

00:10 发表在 个人文章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