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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五月 24, 2008
中国红十字会,你确定这是“国际惯例”么?
张三
今天下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王平在回答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管理费的异议时,有理有据地指出:
“红十字运动是目前在全球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一个国际性组织。…… 2003年时,联合会第14届大会,项目支持费确定不高于6.5%,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
根据尚无法查证的喉舌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声称的管理费实际收取比例约为5%,有的情况下还很慷慨地予以减免。假设为真,则无论是和这个6.5%相比,还是和国外慈善基金会往往高达10%的管理费相比,多乎哉似乎不多也。
但是,疑虑丝毫都没有消除。大家都知道,红十字会是一个一百多年前由个人开创的独立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会的标志“是一种保护性标志,其中不含任何政治、宗教、哲学等各种意义”。按照中国红会也认可的国际红十字会七项准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红十字会应该是一个纯粹以人为本,不依附于任何包括政府在内政治势力的独立机构,这里,包括政治上的中立、经济上的独立、人员上的独立。
但是,和几乎一切事情一样,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按照国际惯例,各国红会都是以救助为目的、但本身也依靠捐款生存的民间组织,奉行国际红会基本原则、遵守各国既有社会团体暨基金管理条例即可;但中国有一个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会官方网站自我介绍中,就有一个很符合国情的奇特词语组合:“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国务院领导联系。”原来,美国红十字会通过美国国务院领导联系?日本红十字会通过日本内阁领导联系?中国红会地位如此崇高,汶川灾民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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