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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一月 29, 2005

强烈要求彻查《环球时报》造谣事件(完整版)

张三

众所周知,我国是社会主义民主国家,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张三一向认为,和反反日、哈日、亲日一样,反日只要不违犯国法,则虽然与我党中日友好国策完全不符,也是应该予以宽容的,他人不得干涉。但是,反日反到造谣和宣扬民族仇恨,妖魔化友邦,则是完全另一种性质的问题了。这不但是蓄意触犯我公安部第33号令第五、七、八款,而且触犯了我国刑法。至迟在1月25日,连日本右翼大报《产经新闻》都已经报道了前一天联合国对奥斯威辛的纪念活动(http://dailynews.yahoo.co.jp/fc/world/holocaust/),《环球时报》记者却还在26日无中生有、绘形绘色地造谣说:“但在日本,记者却根本看不到任何有关奥斯威辛的纪念活动或报道。记者专门查了一下近几天日本各大媒体的报道,竟没有一条有关奥斯威辛纪念活动的消息。” 《环球时报》是我《人民日报》子版,发行量达200万份,不但是我党喉舌,也是我国最具权威的国际时政媒体之一,居然蓄意制造谣言诋毁友邦,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只是导向问题,倒也罢了,观点问题不必上纲上线;但光天化日,连基本事实都敢完全捏造,实在是丧心病狂。张三认为,上级有关部门必须彻查《环球时报》文章幕后黑手到底为谁,该妖魔化文章到底是如何出笼的,目的何在,并给予责任人以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置。该文的出笼,分明为日本极右翼的反华叫嚣,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炮弹。事关我党我国声誉,希望《环球时报》从党性原则出发,从自身做起,主动调查该文作者与日本极右翼的关系,不捂盖子、不包庇罪犯;并在原文所占版面,以同样面积,公布调查结果,向日本人民和中国人民公开道歉。我广大爱国群众拭目以待。

回味无尽的余波

hehe,随着探讨的深入,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在《环球日报》该文见报的第二天,1月27日,其母报《人民日报》在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解放60周年的重要评论文章《真诚反省与百般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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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一月 0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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