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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四月 25, 2005

美国之音:中国官方媒体严词抨击反日示威

说实话,两报的口气还真让人想起16年前的人民日报426社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

中国官方媒体严词抨击反日示威

美国之音记者海涛4月25日报导/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星期一发表评论员文章,题目是:认清本质、违法严究。这是中国各地出现反日游行示威三个星期来官方媒体发出措辞最为严厉的抨击定性文章,而以前的反日游行显然得到官方的容忍,当局还肯定过示威者的“爱国热情”。

上海市委机关报首先猛烈开火

《解放日报》星期一的评论员文章对最近发生的反日游行示威活动进行了猛烈抨击。

文章说,大量事实证明,最近发生的非法游行不是什么爱国举动,而是违法行为;不是什么群众自发的举动,而是有幕后的图谋。

文章还说,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认清斗争实质,揭露事情本质,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文章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严肃的法治原则。“中国法律早已明文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示威是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的是违法行为;在游行示威中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更是违法行为。”

文章说,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就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表象揭实质。“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些地方发生的非法游行示威,背后有着不良图谋和阴暗策划,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要揭露别有用心者的图谋。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人民群众,要明确认清这场斗争的实质,充份认识这场斗争的严肃性和严重性,自觉地与违法行为划清界限,进行坚决斗争”。

另外,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强调,坚决制止非法游行绝不容许干扰交通。

媒体首次言辞抨击反日游行

这是中国各地出现反日示威三个多星期以来,共产党重要机关报上首次发表严辞抨击反日游行示威的评论。

在北京,中央一级的媒体还没有出现类似的社论、评论和言论。《人民日报》、新华社以及中新社还在报导胡锦涛在印尼要求日本要想改正错误必须有所“行动”的讲话。

近几个星期以来,中央和国家新闻机构发表官方观点都是语气十分平和、要求维护稳定的社论,评论和文章。

北京公安局日前发布公告,强调游行示威一定要得到批准。而上海《解放日报》这篇没有署名的评论员文章所用言辞之激烈为多年来所罕见,同三个星期以来政府媒体所发表的文章口气形成鲜明对比。

《解放日报》影响力超常

在中国,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党的机关报发表重要文章一般是通过社论或署名、不署名的“评论员文章”的方式达到指导舆论的作用。

有的时候,上海的《解放日报》所发评论员文章威力之大往往能影响到北京中央新闻机构的宣传口径和走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91年初,中共上海市委通过《解放日报》发表署名“皇甫平”的系列评论,鼓吹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引发当时中国思想理论界激烈争论。

主持撰写这几篇系列文章的后来证明是上海市委副书记周瑞金。他同当时上海市委政策研究室的施芝鸿和《解放日报》评论部的凌河一道写出了这个系列评论。周瑞金后来调到《人民日报》担任副总编辑,目前是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博士生导师。

http://www1.chinesenewsnet.com/gb/MainNews/SinoNews/Mainland/2005_4_25_14_18_25_170.html

23:40 发表在 2005反日风潮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