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党史事件人物录》一书中看不懂的八年抗战胜利和看得懂的四年解放战争胜利 | 首页 | 论日本三大报有关历史教科书问题的社论框架 »
星期五, 五月 13, 2005
日本法院驳回中国受害者索赔要求
张三按:以前不知道这样的驳回理由哦,还以为都是时效问题。
【夜光新闻: 2005-5-13】东京高等法院5月13日承认日本军队1932年在中国东北抚顺进行了一次大屠杀,但是驳回了三名大屠杀生还者要求经济赔偿的诉讼。
三名中国原告每人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两千万日元(187,000美元)。他们称日本军队1932年9月16日在中国东北抚顺平顶山屠杀了他们的家人,使他们蒙受苦难。
诉讼状称,日军抓走了三千多当地居民,屠杀了其中的大多数人。东京高等法院的主审法官在驳回这起索赔诉讼时承认日军进行了那次大屠杀。
法官说,"在那起事件中,原告人遭受了相当大的心灵创伤,我们不能说日本提供了足够赔偿。但是与战争有关的索赔问题属于外交问题,应当由相关国家政府处理。"
日本政府不承认曾有抚顺大屠杀事件发生。此外,日本认为战争赔偿问题已经根据正式结束二战的旧金山和平条约以及后来双边条约得到解决。
"裁决不公平"
原告之一杨宝山(音译)说,"日本法院显然承认了大屠杀的发生,但是这项裁决是不公平的。"
杨宝山说,他的父母和弟弟在那次事件中被日军打死。三名原告都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这个裁决做出之际正值日中两国关系处在数十年来的最低点。上个月中国一些城市出现大规模反日示威活动,抗议者称日本新历史教科书粉饰了日本过去的战争罪行。
日本政府以及与二战时与日军有关联的公司受到了十几起战争索赔诉讼,但是全部被日本法院驳回。
http://dailynews.muzi.com/ll/chinese/1362580.shtml
23:30 发表在 中日关系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