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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六月 22, 2006
关于同济大学对杨杰的解聘
张三(密码)按:第一这个再次明确表明,无论杨杰院长还是教授职位的解聘,跟两年前方舟子及新语丝拥趸所“指出”的所谓履历造假,毫无关系,尽管方舟子热情援引媒体报道、非常迫切地要扯上这个关系,以表明自己和新语丝网站“打假”的先见和功劳,上次杨杰院长职务解聘之后,他就连篇累牍声称,同济大学官方说杨杰履历并无造假的说法,“不能让人信服”。这样攫他人成就为己有的摘桃子惯伎,我们早已经在陈进汉芯事件中领教过了;第二,这个再次明确表明,中国学术监督机制和其他领域的监督机制一样,虽不完善,但仍然在有效运行。和交通大学陈进事件一样,杨杰的问题,也是通过正规途径的举报而被发现并得到处理的。哪怕在不完善的体制下,解决问题的正途,还是首先在于遵循已有程序;其次在于新闻监督;怎么都轮不到一个不但没有任何人力物力专业能力,游离于法网之外,无法得到任何监督的,以传播rumours为己任的个人网站。
同济大学公布生命科学院院长杨杰造假细节并解聘
2006年06月21日 03:14中新网6月21日电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因为涉嫌学术造假,同济大学昨天宣布终止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的聘用合同,并解除其该校教授任职职务的聘任。
2004年9月,同济大学通过公开招聘,聘任美籍华人学者杨杰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教授。2006年3月21日,由于杨杰在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不适合担任院长等行政职务,学校正式免去其院长等职务。在此前,学校已经收到反映杨杰在有关申报材料中涉嫌学术造假的举报,考虑到问题的严肃性和复杂性,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和对人负责的原则,学校开始着手调查。现经查实,杨杰在同济大学工作期间,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涉及事实如下:
一、2005年3月,在有关博士点的申报材料中,一篇2004年发表于《肺癌》(Lung Cancer)杂志的论文被列入杨杰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清单。经查证,该论文并非杨杰的成果。文献检索所显示的“J. Yang”,不是“Jie Yang”,而是“Jun Yang”。杨杰在《肺癌》杂志刊出的论文是在填写申报材料之后,而且杨杰是第二作者。
二、2005年7月,杨杰在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的申请材料中,再一次将 Jun Yang 在《Lung Cancer》上发表的论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单。
三、2006年3月,杨杰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的材料中,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子课题(课题编号2004BA719A0402)列入其承担的科研项目栏目。
同济大学方面表示,杨杰的行为背离了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学者基本的科学精神和诚信操守,违反了学校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根据同济大学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的有关条款,昨天,学校决定终止与杨杰的聘用合同,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任职职务的聘任。(杨杰)
http://www.chinanews.com/news/2006/2006-06-21/8/746703.shtml
新语丝立此存照·杨杰事件
23:10 发表在 方舟子“打假”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