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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月 23, 2006

欧盟对华2006年实施的新法规

2006年1月1日起,欧盟新的食品卫生法规正式生效。对欧盟各成员国生产的以及从第三国进口到欧盟的水产品、肉类食品、肠衣、奶制品以及部分植物源性食品的官方管理与加工企业的基本卫生等提出了新的规定要求。

以欧盟对动物福利的新规定为例,向欧盟出口的生猪出生后要吃13天母乳,不可用水泥修建猪栏以满足猪拱食泥土的天性,还要在猪栏里铺上稻草,运输生猪的过程中要每隔8小时让猪休息24小时,宰杀前要先将猪电晕才能进行宰杀,以减少宰杀产生的痛苦。对比这些标准,目前我国养殖企业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对欧盟猪肉、牛肉类食品的出口一直很少。

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 欧盟两项指令付诸实施后,中国受到直接影响的电器产品出口额将达317亿美元。

15:10 发表在 SK-II事件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