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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三月 26, 2007

肖传国: 起诉方舟子终审胜诉后的几点补充

散仙谷 http://www.webjb.org/webjb/sanxian/

送交者: 搬运工 于 2007-03-26 13:55:28

肖传国: 起诉方舟子终审胜诉后的几点补充

感谢大家对此案的关心。此案起自方舟子对我的私怨, 但其社会意义和影响,尤其是对我国科技界的健康发展,对保障社会和谐的法制建设之促进,已远远超过了个人恩怨的范畴。诉讼的过程也是一个阐明事实,揭露争相,依法办事的法制教育过程。因此,我对所有关心此案的同胞,包括所有支持我,和真心为了正义而反对我的人们致敬,致谢。同时,补充说明几点:

1,此案焦点是:肖是否在美全职;肖是否“自吹自擂发明了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肖是否用摘要冒充论文;肖是否伪造夸大国外获奖;对此,判决书已基本阐明,我仅对最后一项稍事补充:美国泌尿学会的所谓Certificate of Achievement根本不是什么大奖,而只是每年学会时,由大会主席亲笔手写一封信,给一位有影响的已退休泌尿外科医生以示感谢。既无奖金,也无奖牌,只是礼节性的。方舟子指鹿为马,故意将此说成大奖,再诬陷我自称得过此奖,其心可诛。我离退休尚有年头。我再次声明:我作学问30年,行医30年,虽非完人,基本无瑕。若有任何有违学术道德和医德的事,欢迎举报,如果属实,立即退出学术界。
2,关于国际期刊和论文数量:我一向认为,做学问者一辈子能有一篇真正的传世之作已是万幸,非常不易。我很高兴我很幸运我很自信已有二篇(一篇解决脊髓损伤后大小便问题,一篇解决先天脊柱裂大小便失禁问题),那里还在乎什么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什么的?这根本不是本案诉讼内容,只是被告律师故意纠缠放大而已。我对所谓国际期刊的法庭意见也不以为然,尽管从法理上是正确的,还要考虑约定俗成的问题。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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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 发表在 方舟子“打假”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