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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一月 16, 2008

南方日报:磁悬浮项目仍须创造博弈空间

磁悬浮项目仍须创造博弈空间
2008-01-15 09:31:43

■直言

洪丹

继日前上海市民在上海人民广场“散步”反对磁悬浮扩建之后,前日,又有部分磁悬浮沿线业主在南京路步行街“购物”,以表示反对。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则表态,磁悬浮方案正处于听取沿线居民建议和意见的阶段,已在相关小区设置了意见征集点,希望沿线居民通过合法理性的渠道反映意见。

“散步”二字再次见诸报端,总难免让人联想到刚刚尘埃落定的厦门PX项目。厦门人何其幸运,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积羽沉舟,最终把整个项目硬是给挪了个窝儿。之前广州番禺某小区的业主,因反对家门前兴建高速公路所作出的合理抗争,最终迫使政府不得不正视民众的环保需求。面对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拥有同样争议的磁悬浮扩建项目会以怎样的方式落幕,实在留有太多的想象空间。其实,磁悬浮扩建的争议早已有之,都因环保因素屡次被沿线居民质疑,去年更因政府态度的微妙变化,使得磁悬浮的扩建得以暂停。此次,上海市规划局和环保局分别在自己的网站上,公示了经过优化后的机场联络线草案和环评报告,尽管如此,还是引发了沿线居民的“散步”及“购物”。

应当说,我们这代人是幸运的,至少我们的诉求能被反映、被放大,以致成为一个强大的力量,对抗一些不合理的强求,这是多少祖辈想都不敢想的权利。这当然得益于立法者的努力。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民众争取环保自主权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武器。项目建设者或相关政府部门,再也不能忽略民众诉求而作出粗鲁的建设决定,民众也不再担心影响环境的项目会在一夜间拔地而起。所以,才会有一幕幕抗争画面的出现,而抗争本身已然是一种进步。

然而,抗争过程总不免遇到无奈。就拿“公示”说事吧。上海关于磁悬浮的两则公示,被分别挂在了上海市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以及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上海市环保局联合开办的“上海环境热线”网站上,公示时间均为两周左右。如此重大的建设工程,只通过两个不太为公众熟知的网站公示,显得有点“司马昭之心”。恕笔者以小人之心度之,此举有规避上述《暂行办法》之嫌。《暂行办法》中规定,环评报告要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而上述网站自然也算是“公共媒体”了。有时,法律也很无奈,规定太细致会被质疑管得太多,规定太粗糙则又留下了可乘之机。《暂行办法》还规定,需公开免费发放包含有关公告信息的印刷品。那现实中呢?现实中自然也是有的,只不过是在媒体充分曝光之后。

上海市政府在民众“购物”之后表态,希望沿线居民通过合法理性的渠道反映意见,虽有警示意味,但着实是个大实话。民众手上拥有的东西并不多,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把握现有法律赋予我们权利,一步步地创造平等对话与博弈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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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 发表在 上海磁悬浮散步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