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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十一月 12, 2008

爱国炸弹

男子网上造谣在家乐福里安装炸弹 庭审辩称爱国
2008年10月30日 16:20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一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全国6大城市的家乐福超市里安装了炸弹。次日,他就被公安机关拘留。昨日,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嫌犯被控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今年4月19日,担任广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经理的马某在MSN.com 上看到一篇关于号召网友抵制家乐福的帖子,马某于是跟了一篇名为“家乐福的炸弹声明”帖。该帖声称已在全国6大城市的家乐福安置了炸弹,将通过遥控器引爆炸弹,请全国网友近期不要到家乐福购物,以免伤及无辜。

4月20日,马某接到越秀公安分局电话询问其公司是否有人发此帖,他随即承认是自己发的。次日,马某被行政拘留。越秀区法院以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了马某。

昨日庭审中,马某反复强调,自己是由于爱国情绪高涨,一时冲动才发了帖,且发帖未造成后果,因此不构成犯罪。马某的辩护律师也辩称,马某的行为并未造成社会的恐慌,亦未扰乱社会秩序,且家乐福正常经营未受影响。

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王晓云、实习生胡晓瑜)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8/10-30/1431901.shtml


网上发贴称在家乐福装炸弹被控罪/被告辩称是爱国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10-30 09:23:02  


广州一男子发帖称在家乐福安装炸弹,被控涉嫌编造散播恐怖信息

本报讯 (记者 徐艳 实习生 周婉莉)广州一公司职员马先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全国6大城市的家乐福超市里安装了炸弹。昨日,他被控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越秀区法院受审。庭上,马先生认为发帖是爱国热情所致,且未造成后果,不构成犯罪。

被告:为爱国发帖不构成犯罪

检方指控,2008年4月19日上午,马先生在互联网上跟帖《家乐福里的炸弹声明》,称自己在全国6大城市的家乐福超市里安装了炸弹,将通过遥控器引爆,告诫大家不要去家乐福购物。该帖浏览量为1万4千多次,其行为造成了社会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32岁的马先生初中文化,案发前在广州某公司担任管理人员。昨日庭上,他反复强调,自己是由于爱国情绪高涨, 一时冲动才发了那篇帖。他说,今年4月19日,他上MSN看到很多关于家乐福支持藏独、奥运圣火法国传递遭袭的消息,感到很气愤。他一时冲动便回此帖。发帖是爱国热情所致,且未造成后果,因此不构成犯罪。

辩护:网友不会相信“诈弹”

马先生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辩称,马先生帖子没有扰乱社会秩序。家乐福正常经营未受影响。

辩护律师还说,马的回帖次日就被网管删除,并未造成社会恐慌。检方指帖子浏览量为1万4千多次,但这是主帖的点击量。目前遥控装置的最远控制距离约为几百米,他根本不可能同时遥控分布于6个城市的炸弹,而且他也没具体指出是哪6个城市,所以网友不会相信他的说法。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jx/200810300020.asp

17:53 发表在 中土, 立此存照 | 查看全文 | 评论 (0) | Tags: 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