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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十二月 20, 2008
中国群体事件统计数据
多维专访:群体事件之频繁为中国史中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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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你是教中国近现代史的,中国近现代史中有哪个阶段有现在这么频繁的群体事件?
艾愷:目前阶段在历史上恐怕是空前的,没有哪个时期可以相比。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群体事件也比较多,例如那时农村人会起来抗税,但他们目标明确,就是抗税,也不管什么官商勾结腐败之类的,所要求的都是自己的利益。
——Guy Salvatore Alitto,芝加哥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教授
摘自: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Forums/BackStage/2008_12_19_11_54_55_249.html
中国大陆群体性事件频繁,步入「风险社会」参考资料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96.12.28
中国大陆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在经济与社会面向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近年虽然经济每年以10%以上速度成长,但各种利益团体力量拉扯,而中共的威权体制并无法有效调节这些利益,使得弱势群体无法受到保障,社会面问题层出不穷。贫富差距与城乡差距的拉大、工人失业、农民失去赖以维生的土地等情况,导致人民不满的情绪持续增加、各地大规模群众抗议的「群体事件」不断发生,社会的张力正在蓄积,危及中国大陆社会的稳定。
面对社会的「不和谐」现象,胡锦涛执政以来即提出「和谐社会」的理念,并于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机关「着力解决土地徵用、城市建设拆迁…中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对此,中共官媒新华社分析指出,中共官方首次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写进中共重要文献的举动,意味着「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最为突出的问题」。
一、 中国大陆正处社会转型期,步入「风险社会」
中国大陆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已突破1千美元,2006年更逼近2千美元(新华网,2007.10.26)。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规律,一个国家人均GDP从1千美元上升到3千美元的过程中,常因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容易导致分配失衡、失业频仍、社会失序等问题。2005年时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即曾表示,中国大陆处在急剧的转型期,若不注重公平和公正,将使得群体性事件容易产生(新华网,2005.8.1);中共中组部副部长李景田也表示「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发展,有些矛盾可能会集中地显现」(新华网,2005.7.7)。
二、 群体性事件13年增10倍,且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中国大陆的群体性事件从1993年的8,700起、1999年超过3.2万起、2003年6万起、2004年7.4万起到2005年8.7万起(包括妨碍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滋事等),13年增加10倍(于建嵘「中国骚乱事件和管治危机,2007.10;中共公安部网站,2006.5;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平均每6分钟就发生1起。而据中共国家统计局2007年12月公布的「2006年社会统计年度数据」显示,2006年公安机关受理「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等4类案件有59万9,392起,查处的亦达58万3,180起,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呈现爆炸性的成长。
三、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2007年10月发表「中国的骚乱事件和管治危机」ㄧ文指出,截至2005年的统计,中国大陆群体事件中,农民维权占35%、工人维权占36%、市民维权占15%、社会纠纷占10%、社会骚乱占5%。衡诸近年来中国大陆发生的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原因,大致与此相谋。主要有:
(一)农民失地问题
据中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目前全中国大陆因徵地而失地的农民已达4,000万人,预估「十一五」期间每年将以300万人的速度增加(中国网,2007.7.24)。在目前社会就业形势困难、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形下,大量失地农民成了「三无农民」,亦即「重地无田、做工无岗、社保无份」的窘况。中共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早在2006年即自承,在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无法给予被徵地的农民十足的赔偿(自由亚洲之声转载中国青年报,2006.4.19),这将使得失地农民难以维持生计(失地农民补偿金按目前农村人均消费只能生活7年,在城市只能生活2年)。此外,2005年的中国社会蓝皮书指出,在土地徵用中,地方政府占有土地利益分配的20%至30%,开发商占40%至50%,而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仅占5%至10%。土地开发商成为政府徵收土地的最大受益者,失地的农民却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徵地纠纷成为农民维权的主要原因。据香港支联会统计,2006年全中国大陆有38.5万农民参与群体性事件,居各类参与人员之首(中央社,2007.4.11)。另据新华社报导,中共官方统计每年从农民手里徵用的土地近20万公顷,因徵地引起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新华社,2007.1.30)。
(二)工人维权问题
近年来因劳动争议案件所引发的维权事件已浮上台面。2005年,全中国大陆劳工争议案件约有31万4,000起,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20%,其中有45%的民工被强迫超时工作,10%的民工没有与雇主签合同(自由亚洲之声援引中共官方中国日报报导,2007.2.1)。此外,据中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计,1995至2006年的12年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民工跳楼讨薪、法定休假制度难以落实、加班没有加班费、毫无理由的解雇等现象屡见不鲜(中国经济周刊,2007.11.19)。虽然中共制定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但会否使得劳工反因此法而遭提前解雇,值得关注。
(三)贫富差距问题
中国大陆经济虽然呈现飞快成长,但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财富仅集中于少数富人手中,大部分的中国大陆人民并无法同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李培林(2006年中国社会蓝皮书主编)即指出,就人均收入而言,在1990年,中国大陆最高收入前20%者与最低收入20%之差距为4倍,到2006年,此差距已扩大为18.2倍,而最高收入阶层与最低收入阶层的财产差距已达到72倍(新华网,2006.12.25)。若以国际社会常用的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来看,中国社会科学院指出,2006年中国大陆基尼系数已达0.496,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7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网,2007.1.12),且目前持续恶化中。贫富差距与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将加大社会的仇视与裂解,且一般认为,基尼细数超过0.5意味着可能爆发社会动乱,显然中国大陆内部已面临社会动乱的「高危期」。
四、 结语
中国大陆社会呈现的两极化发展,使得累积忿恨与不满的情绪在民众心理不断的累积,加以维权意识升高,民众开始懂得运用群体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对抗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中共有关单位在面对群众事件时,经常采取强硬措施以对,若持续如此不正视问题的本质,持续将民众维护权利的作为定义为「扰乱社会秩序」,维持表面上的「社会和谐」,将无助无问题的解决,且更可能导致更激烈的不和谐状态。
原载:http://www.mac.gov.tw/big5/cnews/ref9612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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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变化态势的实证分析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 胡联合 胡鞍钢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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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发生的非法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静坐示威、非法游行、非法围堵公路铁路交通、非法冲击党政机关等)呈现出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多、行为越发激烈等特点,有的地区不时发生成千上万人参加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事实上,非法群体性事件 ”在很多地方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第一位的问题”.引发非法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复杂多样,但一些地区的干群关系紧张、劳资关系紧张,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诉求得不到保护是其中非常普遍的诱因。
据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1994~2004年,全国非法群体性事件从1万起快速上升到7.4万起,年均增长22.2%;参与人数从73万人次上升到376万人次,年均增长17.8%⑩。笔者综合搜集到的政府公开资料,1994以来,全国非法群体性事件数量呈现出总体上不断增多,增长速度呈现出总体上先慢后快的变化特点。1995~1996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但1997年后迅速加快,1997至2004年八年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 25.5%,超出1994~2004年期间增长22.2%的平均速度,其中有的年份增长速度更高达40%以上。以1994年为基点(100)计算指数,1994~2004年,全国非法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指数从100上升到740,增加了6.4倍;全国群体性事件人员规模指数从100上升515,增加了4.2倍。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我国非法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增长态势(参见图8和图9)。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4期,
转引自:http://dongshenghall.xraypoint.com/?p=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