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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四月 25, 2005
美国之音:中国官方媒体严词抨击反日示威
说实话,两报的口气还真让人想起16年前的人民日报426社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
中国官方媒体严词抨击反日示威
美国之音记者海涛4月25日报导/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星期一发表评论员文章,题目是:认清本质、违法严究。这是中国各地出现反日游行示威三个星期来官方媒体发出措辞最为严厉的抨击定性文章,而以前的反日游行显然得到官方的容忍,当局还肯定过示威者的“爱国热情”。
上海市委机关报首先猛烈开火
《解放日报》星期一的评论员文章对最近发生的反日游行示威活动进行了猛烈抨击。
文章说,大量事实证明,最近发生的非法游行不是什么爱国举动,而是违法行为;不是什么群众自发的举动,而是有幕后的图谋。
文章还说,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认清斗争实质,揭露事情本质,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文章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严肃的法治原则。“中国法律早已明文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示威是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的是违法行为;在游行示威中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更是违法行为。”
文章说,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就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表象揭实质。“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些地方发生的非法游行示威,背后有着不良图谋和阴暗策划,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要揭露别有用心者的图谋。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人民群众,要明确认清这场斗争的实质,充份认识这场斗争的严肃性和严重性,自觉地与违法行为划清界限,进行坚决斗争”。
另外,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强调,坚决制止非法游行绝不容许干扰交通。
媒体首次言辞抨击反日游行
这是中国各地出现反日示威三个多星期以来,共产党重要机关报上首次发表严辞抨击反日游行示威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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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 发表在 2005反日风潮 | 查看全文 | 评论 (0)
4月25日回帖
作者:ID_张三 回复日期:2005-4-25 23:22:56
>作者:笨笨的女人 回复日期:2005-4-24 23:49:09
>这么好的贴子真的还要支持一下。
好在哪里?好在造谣、撒谎、反华、卖国么?日本“百般抵赖狡辩拒不道歉”了么?丧心病狂地把千千万万汉奸暴徒的反日卖国游@行,居然说成是什么“朴素的爱国感情”的表现,是你说的吧?你胆敢再说一遍?!真是无耻之尤。hehe,跟我党作对,跟张三作对,是什么下场?hiahiahiahiahi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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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_张三 回复日期:2005-4-26 0:34:25
还别说,偶还真没见过我党和偶不一致的。你说的这种事实显然不可能,那只剩下另一种可能:因为脑子问题,他们自以为爱国,实际上是卖国;他们自以为有血性,实际上是兽性;他们自以为是爱党,实际上是反党;他们举着红旗,实际上是反红旗;他们自以为有什么“朴素的爱国感情”,实际上是纳粹思想。hehe,有我党我国为后盾,哪怕它们千千万万?hiahiahiahia
查到了张三首创“反日汉奸”四个字的日子,放弃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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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的所有留言
线索内的第 1 条留言
寄件者:张三 (linwen778_@hotmail.com)
主旨:嘿嘿,给反华反日汉奸的沉重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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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论坛:talk.politics.china
日期:2003-10-20 11:46:29 PST
张三案:题目不过是糊弄汉奸愤青的,内容请细看。东亚共荣的日子就要到来了。知道
为什么反日就是反华就是反张三了吧?
胡锦涛要求日本不再做伤害受害国人民感情的事23:20 发表在 2005反日风潮, Blog | 查看全文 | 评论 (0)
文汇报:网络短信传播谣言组织反日危害国家安全
hahaha,要把它们气坏了:)
文汇报:坚决查处利用网络短信非法传播
本报评论员
最近本市发生的涉日游行示威,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整个事件的酝酿组织,大多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来完成的。有的通过网络秘密策划,有的在网上传播谣言,有的借助手机短信煽风点火。总之,通过网络和手机等即时工具,聚焦话题,组织事件,改变社会动员模式,达到其目的。
对此,公安部近日已经明确指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依法办事,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也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对于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这就划清了一条非常明显的界限:极少数人通过网络和手机散布谣言、煽风点火、蛊惑人心组织策划非法游行,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必将依法受到惩处。
对大多数不明真相转发错误信息的人们,也要分清是非。传播谣言,只要触犯相关法律,同样将以违法行为论处。我们希望一切善良的人们要提高警惕,别再上当受骗。
必须明确指出,网络虽无国界,却又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网络、手机作为高科技手段,可以超越地域国别为全人类服务,但其中传播的内容,因传播者的政治立场、价值判断、动机目的、行为指向等不同而带来不同的社会后果,当这种后果危及正常社会秩序乃至国家安全时,法律的干预介入理所当然。这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无一例外,没有一个国家和政府会放任网络、手机信息损害自己的利益而坐视不管。认为利用网络、通过手机短信可以不负责任地乱发信息,甚至散布谣言、扰乱人心还暗自庆幸可以遁身匿迹,可以不付出代价,这是十分幼稚的想法,也是“法盲”的表现。
...19:55 发表在 2005反日风潮 | 查看全文 | 评论 (0)
解放日报评论员文章:认清本质 违法严究
张三按:hehe,仇日畜牲们看看,你们到底站在谁的一边?再说一遍游行是爱国行动?再说一遍仇日不是反华?再说一遍仇日不是汉奸?hiahiahi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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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fdaily.com 2005-4-25 7:27:46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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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事实证明,最近发生的非法游行,不是什么爱国举动,而是违法行为;不是什么群众自发的举动,而是有着幕后的图谋。当前,我们的重要任务,就是认清斗争实质,揭露事情本质,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严肃的法治原则。我国法律早已明文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示威,是违法行为;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的,是违法行为;在游行示威中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更是违法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权立即予以制止,有权强行驱散,有权对滞留人员予以拘留,对其中有犯罪行为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这一切规定,都是明文布告于天下的,对任何挑战法律的行为,我们绝不容忍。对于非法游行活动,全市人民都要旗帜鲜明,坚决制止;对于违反法律的一切行为,都要决不姑息,坚决追究;对于其中的犯罪行为,都要毫不手软,依法严惩。这样,才能维护中央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城市的荣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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