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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五月 19, 2006
举着打假大旗的造假 —— 评方舟子《应追究“汉芯”造假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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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应追究“汉芯”造假者法律责任》(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bkb/hanxin.txt)一文,严重选择性失明,只字不提以“汉芯造假案”十余篇系列调查当仁不让居媒体首功、而被他打成“黑媒体”(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nfrw102.txt)的《21世纪经济报道》,而称在此事件中只扮演了微不足道角色的“新浪网科技频道、《北京科技报》等媒体率先跟踪报道”,也罢了;在120位知名海外华人科技工作者公开信反对传播谣言、认为学术打假需要正当程序的背景下,出于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新浪网科技频道、《北京科技报》等媒体率先跟踪报道,科技部、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成立专家调查组进行调查”的语法,企图暗示媒体报道与专家调查组有因果关系(实际为举报人早在去年就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1月底在网上发帖之时,调查组已经南下,见杨琳桦:《“汉芯造假案”系列调查之一:“汉芯一号”造假传闻调查》,http://www.eb-mag.com.cn/detail.asp?unid=1710),也还罢了,这不过是其以打假为名贩卖私货之本性的一贯流露;可如下一段:
引用:
据报道,在2002年11月5日陈进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芯片与系统研究中心
和美国Ensoc technologies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委托其做流片服务,共计支
付35080美元。之后又有50万美元汇到了Ensoc公司的帐户上。我查过这家美
国公司的注册资料,从美国地方政府网站数据库下载的注册表扫描件显示,
它是2002年5月22日由陈进本人在美国德州特拉韦斯郡注册的个人所有的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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