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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八月 14, 2006
欲亡先狂:略评“打假斗士”方舟子《民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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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知道“打假斗士”方舟子被肖传国教授以名誉侵权告到法院,并被一审判决公开道歉并罚款3万元的事情。昨天看了 “打假斗士”方舟子的《肖传国诉方舟子、协和医大出版社案:民事上诉状》,看了几段,显系该斗士亲笔。尽管几年交道下来,自以为对方舟子有了足够清醒的认识,还是大吃一惊。
以某教为榜样搞些不明身份的乌合、乌有之众,僭称什么“海内外知识分子”“签署”什么公开信对抗国家威权,已经够让人叹为观止的了(见《关于我在新语丝“海内外知识分子公开信”上署名的声明》link)。大家知道,法律纠纷既然上了法庭,无论输赢都必须尊重国家司法的权威,这本来就是每个正常人都具备的公民常识;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就是了,怎么能用聚众闹事的方式来对抗?对当事人本人而言,这又怎么可能无论在司法还是舆论上,取得任何正面效果?更何况是用没有丝毫公信力、没有任何验证的闹剧方式来进行?
没想到这还不算,还竟然在上诉书中,无中生有指控武汉江汉区法院一审法官刑事犯罪。这实在不得不请问了,上诉到底是为了打赢官司,还是为了打输?上诉是为了让二审法官看明白、还是看糊涂?上诉人没有基本法律常识,还不足怪;足怪的是,既然炒了那个免费搞笑律师的鱿鱼、并雇不起收费律师,上诉书如此严肃的法律事务的起草,怎么都不征询一下其它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而纯靠拍脑袋意淫?上诉人难道以为法庭是可以靠玩弄词藻、靠貌似的义正词严,而不是实实在在的证据链,赢得胜利的地方么?
昨天之前,所有人包括我在内,还只以为本案只是舟子身败名裂的开始,现在看来,都太悲观了,呵呵。这里,他的所有铁杆拥趸,绝对功不可没,一定要致以由衷谢意的。
我对舟子文笔历来欣赏,但读本篇时不得不一再卒读而太息。雅典先哲之言曰: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Whom the gods wish to destroy, they first ma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