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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二月 01, 2007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澄清:我们一本书都没查禁

DWNEWS.COM-- 2007年2月1日9:22:30(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联合早报叶鹏飞报导/就近日网上议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禁八本书”一事,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负责人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不存在查禁的问题,这次我们一本书都没有查禁。”

该负责人表示,总署确实在1月11日于北京大兴区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培训中心开会,那是例行的一次内部工作会议,出席者包括地方负责新闻出版的官员、总署和文化部门的直属出版社管理层以及各地出版集团的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出版社都是国有文化企业,总署作为行业行政管理机构有责任提醒它们遵守法令,这是内部工作会议的目的。

共有九家出版社在该会议上被批评。九家出版社涉及的问题包括买卖书号、冒用“国家十一五重点出版工程”的名义、出版之前没有向当局备案或内容不良。

负责人说,凡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的重大选题书籍,出版前都需要向当局备案。他说,2006年中国出书近25万种,其中新书目多达13万种,需要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不到1000种。

负责人说,没有所谓“八本禁书”的事情,但是确有五本书在会上被点名批评,包括《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因为有读者投诉该书美化了侵华日军。湖南文艺出版社因出版《伶人往事》,在这次会议上也受到了批评。

负责人转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内部会议上的发言说:“作者怎么写、写什么,这属于作者的创作自由。我们不搞因书废人,或者是因人废书;但是出版社应该遵守国家关于出版的法令规定。”

本报发现,北京一些书店仍然有摆卖《伶人往事》,网上订购服务也能买到该书。

章诒和:总署有些说法自相矛盾

(叶鹏飞报道)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查禁《伶人往事》等八本书所作出的澄清,《伶人往事》作者章诒和昨天通过代表律师表示欢迎,但是认为总署的有些说法语焉不详并自相矛盾。

代表章诒和回应媒体询问的浦志强对本报说:“总署终于肯出来说话,这是值得欢迎的事。可是我们不满意的地方在于澄清的话自相矛盾,一些地方也语焉不详。”

对于章诒和请他代表发言,浦志强解释,章诒和近日不断接到媒体的采访要求,感到应接不暇,因此委托他先代为回应。浦志强透露,章诒和在适当的时候将正式表明立场。

浦志强指出,总署并没有说明为何出版《伶人往事》的湖南文艺出版社被批评。他说:“在任何法治社会,对出版自由的尊重是言论自由的保障;总不能说允许作家自由创作,却不允许自由出版发表。”

他说,出版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总署针对出版社是违背宪法的行为。

浦志强表示北京市面上依然能买到《伶人往事》,不代表当局并没查禁这本书。他说:“书本有继续在卖以及书本是否被查禁是两个概念,这两者不是对等的。”

浦志强说,他们有证据证明《伶人往事》已经不能再印,这就是一种查禁行为。总署历来有查禁书籍的纪录,这次否认有查禁任何一本书,其信用是让人存疑的。

他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是否说过“因人废书”的话,章诒和希望他本人出来说明,“我们认为总署的说法与事实有出入”。

业务专长包括名誉权纠纷的浦志强,在2005年与另13名大陆维权律师入选香港《亚洲周刊》风云人物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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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 发表在 中土 | 查看全文 | 评论 (1) | Tags: 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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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志村犬 | 星期五, 二月 0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