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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四月 11, 2008

财经:审判陈良宇(全文)

审判陈良宇(全文)
《财经》记者 王和岩 赵何娟 季敏华《财经》杂志  [2008-04-03]

大幕将要关阖之际,主角登场

启幕于2006年之夏的上海社保风暴,波及上海政要、国企高管、民营富豪近30人。经历了漫长的近两年的侦查和审理之后,终于在2008年3月25日迎来了最高潮——开庭审理陈良宇。
3月24日下午,61岁的陈良宇从北京秦城监狱被押往天津。自2006年9月24日因牵涉上海社保案“落马”,一年半以后,这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终于首次面对公众,踏上接受司法审判之途。
作为上海社保案中级别最高的涉案人,陈良宇受审,意味着轰动一时的上海社保风暴即将尘埃落定。
对于承办此次审理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说,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严峻时刻。为迎接这位“大人物”的到来,天津二中院早在数日前就进行全面准备:卫生防疫部门前来检查防疫情况,电力部门前来检查线路,为确保安全,警察还带着警犬把法院内外嗅了个遍。一位为安保辛苦忙碌多日的工作人员对《财经》记者笑称:“说是保密,可是连狗(警犬)都知道陈良宇要在二中院受审了。”
3月25日,星期二。清晨4时,天色未明,天津二中院就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院里院外警力密布。
二中院位于新围堤路,正门之前并不是交叉路口,也无红绿灯,此时也站着两名交警,指挥来往的车辆。位于湘江道的法院后门,日常是律师和当事人进入法院和立案庭的通道,此时门口设了两个岗,一边站着一名警察,旁边停靠数辆警车,十几名警察驻守四周。
北方初春的清晨,天很蓝,阳光很亮。冷冷的北风刮过,让人感觉到瑟瑟寒意。7时55分,警察拦住了所有过往车辆,包括骑自行车的人也都被截住。随即,记者看到,从西南边的立交桥上驶来一列警车打头的车队。
霎时,四周都安静下来,只听见“唰唰”的车轮声由远而近。一辆,两辆,三辆……共有九辆汽车驶进二中院。
排在第三辆的是一台特别的面包车,车窗全是白色的,被屏蔽得严严实实。陈良宇就坐在这辆车里。
庭审被安排在天津二中院能容纳30多人的一号法庭,但旁听席并未坐满。这些旁听人员主要来自中央纪委、最高检和最高法。另有吉林来的一些检察官。因为陈良宇案最初是由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办,此后移交天津二分检起诉。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现场没有媒体记者,也没有家属到场。陈的妻子黄毅玲尽管到了法院,但因为自身同案情有关联,未能进入法庭。
上午9时,陈良宇出现在被告席上。他一身藏蓝色西装,没有打领带。离开权位后,还有半年才满62岁的陈良宇两鬓斑白,但精神尚可。
公诉方来自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共有六名检察官,由天津二分检的检察长张平发亲自带队出庭,可谓阵容强大。为了此次公诉,检察院和法院提前进行了多次演练。审判长则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亲自担任。陈良宇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高子程和刘立目。所有进出法庭的人都经过了二至三道安检。
公诉方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其中受贿四项,总计收受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职守一项。
庭审至中午12时暂时休庭,下午1时30分继续开庭。由于控辩双方存在一定争议,法庭辩论进行了两轮。
至下午5时,庭审全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次日,陈良宇被押回秦城监狱。
据旁听者介绍,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始终保持平静,精神状态良好。对控方的指控也给予配合。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大意为“事有前因,建议从轻处理”。
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表示:“合议庭注意到,陈良宇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的。”

伸手被捉
从直接受贿到变相为家人谋利,陈良宇的受贿金额计为239万余元

陈良宇是天津二中院审理过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继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之后,第二位因腐败犯罪被司法审判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根据检方的指控,陈良宇所犯受贿罪,主要是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由其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
具体四项受贿分别为:其一,接受港商杨崧才五次行贿,共23万港元、10万元人民币。为此,陈良宇利用职权,帮助杨崧才的香港财捷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上海闽江饭店的项目上获得利益。
据《财经》记者了解,杨崧才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到上海发展的港商之一。当时陈良宇任黄浦区区长,进行旧城改造,许多房屋被拆迁,其中包括闽江饭店。而正因得到陈良宇帮助,杨崧才此前才得以合作经营闽江饭店,并在后来的拆迁补偿中获得2100万元的利益。
其二,陈良宇同意妻子黄毅玲在邱长清任总经理的上海MWB互感器厂挂名,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从1996年至2006年间,邱长清共支付黄毅玲“工资”43万余元人民币。
其三,陈良宇要求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安排儿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挂名副总经理,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同时,郁知非还为陈维力办理公司信用卡,供陈维力个人消费。以上两项总计35.2万元。为此,上海市财政支持申花集团4238万元。
其四,陈良宇同意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93万余元。此外,陈良宇的家人还接受吴明烈的安排出国旅游,吴明烈用公款支出34.2万元。

以上四项受贿罪行中的第三项,即郁知非为陈良宇儿子支付的总计35.2万元款项,其中有10万元被公诉人指控为索贿。而依据中国《刑法》,索贿属于从重情节。
庭审中,陈良宇的辩护律师对郁知非为陈维力办公司信用卡的索贿情节提出了异议。
据旁听者介绍,法庭调查显示,陈维力在上海申花任挂名副总经理后,有一次郁知非请陈良宇吃饭,陈维力并不在座。餐后郁知非用公司卡结账。陈良宇当场问郁,其子陈维力是否有这样的卡?郁知非随后立即给陈维力办了一张卡,陈维力坦然受之。律师认为,当时陈良宇只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足以认定为索贿。
陈良宇当庭也表示,自己当时只是问问儿子是否有这样为公事结账的卡,并没有别的想法。这是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发表的有限的意见之一。

“玩忽职守”
依仗哥哥陈良宇,弟弟陈良军非法获得600亩土地使用权,获利1.18亿元

从检方指控可知,陈良宇还曾利用职权,助其弟弟陈良军从土地交易中获得暴利。此罪被控“玩忽职守”,并使得其弟弟陈良军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陈良宇兄弟三人,陈良宇为长兄,陈良军是相差九岁的小弟,自小最受父母疼爱。据上海市政府一位老干部回忆,陈良军跟陈良宇性格、相貌并不十分相似,平日跟人打交道并不很热情。他早年也曾创业,开过饭店,但未有所成,后追随上海房地产的民营老板周正毅,逐步熟悉了炒地炒股。
2002年至2003年,陈良军想在上海市宝山区拿到一块土地,并多次找宝山区区委领导帮忙。后者请示陈良宇,陈同意并表示“按规定办,把好关”后来,此地未经评估便轻率出手,经手人包括宝山区相关官员,以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殷国元、土地利用处处长朱文锦等。结果非法出让600亩土地使用权给陈良军,并违规享受旧城改造项目100多亩,由此造成的国家损失即达3400多万元。此后,陈良军将600亩地使用权转手倒卖,非法获利1.18 亿元。
据《财经》记者了解,陈良军在宝山区拿到的这块地,位于高镜镇。宝山区是上海东北边新兴起的一个城区,以大型聚居区域为主,目前已有三条轨道交通与市区相连。高镜镇则是宝山区最南部的镇,也是距离市区最近的一个镇。该镇东有逸仙路高架和明珠三号线延伸线经过;西有共和新路高架和地铁一号线延伸线,颇受地产界关注。同时,高境镇还靠近杨浦大学城,包括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知名院校都位于此,市重点中学如复兴高级中学、同济实验学校,以及上海交大附中等也都位于此。随着市内动迁户不断迁往高镜镇,大家都习惯于把高镜镇当作市区的一部分。
2002年至2003年间,该镇的土地尚未大量开发,很多地产商正是看中这里的开发潜力,选择在此处屯地,以致一直默默无闻的高镜镇在进入2004年后,房产开发出现一个高潮。陈良军获利1.18亿元正是源于这轮房地产开发高潮。
陈良宇案发后,殷国元和朱文锦先后因为涉嫌犯罪被捕。殷国元被诉四宗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但截至目前尚未开庭;朱文锦则因为受贿近400万元以及非法批租土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悉,今年53岁的陈良军也已经被捕,涉嫌非法倒卖土地,该案目前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在陈良宇案的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在陈良军倒卖土地问题上,陈良宇只应负领导责任,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控辩双方对此一时争执不下。
此时,陈良宇主动对律师说:“你们别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

滥权社保案
通过时任上海某高级领导秘书的王维工,张荣坤邀请陈良宇用餐,席间谈定收购沪杭高速一事

陈良宇被检方指控的两项滥用职权罪行,均与上海社保案直接关联。
其一,陈良宇为不法商人张荣坤获取10亿余元社保贷款提供便利。
根据张荣坤案审理时吉林检方对张荣坤的指控,2002年1月,由于看上了上海城投总公司欲出手的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经营权,张荣坤通过时任上海主要领导秘书王维工,邀请陈良宇一起用餐。席间,张提请关照,陈当即表示支持(参见《财经》2008年第1期封面文章“还原张荣坤”)。
席间一诺,陈良宇在帮助张荣坤收购路权一事上颇见效率。2002年3月26日,在上海市政府一号贵宾厅,上海路桥发展公司股权转让给张荣坤福禧投资的协议签字仪式即告举行。陈良宇出席,相关委办局领导也悉数到场,场面极为盛大。
社保案发后,有关部门调查显示,陈良宇在上海路桥转让过程中,违反有关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提出审批程序不能复杂、审批程序时间要快、转让价格要按低标准、延长经营年限等明显有利于张荣坤的要求,致使有关职能部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股权低价出让,国有资产损失3.21 亿元。
而张荣坤以现金10.15亿元加承债21.92亿元的代价,接手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路权,其资金来源之一便是上海社保资金。上海社保局原局长祝均一的起诉材料显示,2002年夏天,经上海电气副总裁韩国璋、华安基金总经理韩方河介绍,张荣坤结识祝均一,并于当年10月获得上海社保局第一笔2亿元借款。此后,张氏更以高速公路为融资工具,累计向上海社保借款34.5亿元。
根据祝均一在法庭的辩护意见,相关贷款大都得到了陈良宇的批示,并经过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其二,陈良宇另一项滥用职权犯罪,则源于中国华闻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闻控股)所获上海社保的10亿元委托贷款。
2004年初,因与张荣坤竞争收购上海路桥失败,华闻控股着意寻求上海滩的政商门径。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华闻控股为了利用陈良宇的职务影响,发展其在上海的业务,邀请陈良宇之子陈维力到该公司任职,得到陈良宇同意。同年下半年,华闻控股请陈维力帮忙从上海市社保局贷款。陈维力让陈良宇的秘书秦裕帮忙,秦裕经请示陈良宇同意,两次出面协调此事。同年12月,上海市社保局违规批准了10亿元贷款给华闻控股所属企业。
此后,华闻控股聘请陈维力在其下属的中体传媒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并挂名香港华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领取高额薪酬。据悉,时年33岁的陈维力,年薪总计为100万元,其中从中体公司获40万元,从香港公司获60万元。
有陈公子加盟,“华闻系”在上海滩声势与此前大为不同,继而在2005年初,用所获上海社保贷款,发动了对上市公司新黄浦置业(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38)的一轮杠杆收购。
在华闻入主之前,新黄浦集团持有新黄浦置业6.18%股份,其中直接持有3.26%,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2.92%。此外,它还代黄浦区国资委持有后者35.22%股份,行使管理权。
2005年2月4日,新黄浦置业发布公告称,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与中国华闻投资控股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向华闻控股子公司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新黄浦集团75%的股份,价格为36180.2万元,新华闻投资由此成为新黄浦集团控股股东。2月23日,吴明烈成为新组成的董事会成员之一,并出任总经理。12月12日,新华闻投资再次收购了新黄浦集团18.18%的股份,总价4.25亿元。
事后的司法指控证明,在对新黄浦的杠杆收购中,原华闻控股常务副总裁王政以1000万元重金收买了陈良宇亲信、原上海新黄埔集团董事长吴明烈。这笔以奖金名义发放的贿款,终令吴氏在2007年9月被判无期徒刑,王政则以单位行贿罪名获刑三年。
社保案发后,“华闻系”的10亿元社保贷款由相关担保和重组方偿还,张荣坤的34.5亿元贷款则由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和嘉金高速的权益折抵,据张氏庭审中透露的信息,其尚欠上海社保以及相应股权转让税款4亿元人民币。

祝均一身后
300余亿社保资金违规使用中,200亿流向了房地产开发。原社保局长因此被控滥用职权

就在陈良宇案开庭前五天,2008年3月20日,长春市中级法院以漏罪之名,再次审判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
此前的2007年9月23日,祝均一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时隔三个月之后此番追诉,罪名仍为滥用职权,但案情所指涉及上海地方社保制度下的城镇保险资金。
据《财经》记者了解,上海城镇保险基金即小城镇保险,简称“镇保”。“镇保”是由上海市政府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基本制度,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它不仅有基本保险部分,还有补充保险部分,是基本保险的社会统筹和补充保险的个人账户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社会保险制度。
“镇保”的基本保险部分目前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镇保”的补充保险部分,包括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和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等用途。
祝均一的起诉书显示,上海的城镇保险基金已经高达上百亿元,而祝于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7月17日间,擅自决定将城镇基本保险基金 98.07亿元、城镇补充保险基金60.49亿元,以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投入运营,违规运营金额达158.56亿元。长春中院以此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三个月前已经认定的受贿罪、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一并数罪并罚,但仍执行原判有期徒刑18年。
也正是在此番祝均一案的追诉中,国家审计署2007年86号《上海市社保基金运营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被披露。该项审计报告的结果显示,上海市违规运营数额最大的是企业年金基金和地方性社保基金,分别高达132.73亿元和175.91亿元,占违规运营金额总额的93%。
这些违规资金的主要流向,正是房地产业。
国家审计署查明,截止到2006年7月,上海社保对44家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201.25亿元,其中向永德等12个别墅项目贷款25亿元;并且随意放宽贷款条件,发给不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政策条件的36家企业,发放贷款159.07亿元。
此番外界矛头直指,在2004年至2005年国家宏观调控之际,银行信贷收紧,上海社保资金成为上海乃至华东地区某些房地产公司重要融资来源之一。多家地产企业都曾经从上海市社保局获得数额不等的贷款支持,以缓解资金链紧张状况。
对祝均一的此番追诉,正值陈良宇案开庭前夕,该案或可旁证对陈良宇执政期间的重大过失,对陈案的认定也有某种影响。因为在历次庭审中,祝均一多次强调,上海社保基金(包括镇保基金)的使用均经过上海市政府,并非由其本人专擅。
从黄浦区长到主政上海十余年间,陈良宇政绩之根本,正是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房地产业,其本人则一直被视为上海房市背后的坚强后盾。200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不断出现“泡沫”之声时,陈良宇借会见香港访问团之机,公开否认上海楼市出现严重泡沫。
事后可知,上海政府系属逆中央调控政策而行。以社保基金向地产业注资,陈氏阳奉阴违的政治态度成为其一朝倾覆的直接原因之一。

发迹之途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城市建设全面启动,任职黄浦区长的陈良宇牢牢抓住了这个展现政绩的机会

“胆子大,态度强硬,能办事,也能闯祸。”听闻陈良宇案开庭后,一位老干部这样对《财经》记者评价陈良宇。
据了解,这样的看法在上海政界相当普遍。社保案的事实亦证明,陈良宇专擅跋扈的性格,终令其30载仕途归于沉沦。
陈良宇祖籍浙江宁波,1946年10月出生于上海。除去1963年8月至1968年8月在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学习的五年,以及毕业后头两年在解放军6716部队当兵锻炼,陈良宇人生中53个春秋都是在上海度过,直至2006年9月案发被带至北京接受审查。
1970年9月,24岁的陈良宇结束了短暂的军旅生涯,返回上海,在上海彭浦机器厂工作。在此后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陈良宇在彭浦机器厂历任工人、设计员、基建科副科长。
在彭浦机器厂期间,1979年2月至1980年1月,陈良宇曾到同济大学工程结构系进修。
无法想像胸有大志的陈良宇早年不曾“追求进步”。据说是因为家庭影响,他未能在军队入党并晋升军官。直至“文革”结束后知识分子得到重视的1980年,已届34岁的陈良宇才加入中国共产党。
此后,陈良宇由“普通一兵”进入领导岗位。1982年9月至1983年4月,陈进入市机电一局党校干部轮训班学习;1983年3月到1984年3月,担任上海彭浦机器厂副厂长、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公司党委副书记;一年甫满,又升任上海电器公司党委书记;在这个位子上待到第十个月,即1985年1月,陈良宇调任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正式踏入官场。
当时的老干部局是新设部门,在多数人眼中算是闲差,但陈良宇的命运从此获得重大转机。陈良宇“慧眼独具”,看到了这个职务中蕴含的人脉资源,工作干得尽心尽力。上海市政府一位咨询专家对《财经》记者说,陈良宇任副局长期间主要分管基建,他在为老干部解决住房,建活动中心等问题上都竭尽全力。当时从中央各阵线上退下来的老干部对陈的工作都非常满意,因此仅一年就升任局长。随后,在诸多老干部的推荐和市委领导的提拔下,陈良宇于1987年2月从老干部局局长平调至上海市黄浦区任区长。
被称为上海门面的十里外滩,位于黄浦区辖内。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城市建设全面启动,任职黄浦区长的陈良宇牢牢抓住了这个展现政绩的机会。他大力度引进外资,亲自策划实施了黄浦区旧城改造;对于迅速改变上海对外形象的外滩照明工程,更是不遗余力。
数年间城市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陈良宇重要的政治资本,在仕途上也扶摇直上。他1992年1月获英国政府提供的“志奋领奖学金”,到英国伯明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学习一年。然而学业尚未结束,已逢上海党政领导换届。陈良宇立即提前返回上海,于当年10月获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两个月后,便升任上海市委副书记。

陷落“黄埔帮”
任人唯私的“小圈子”作风,最后连带陈良宇走向末路

黄浦区任内,陈良宇开始显露用人大胆、任人唯亲的官场性格。此后上海政坛上呼风唤雨的“黄浦帮”,亦在此时成形。
陈氏干将吴明烈,从区内一街道办副主任,被破格提拔为黄浦区房地管理局局长。在区内旧城改造及外滩照明工程中,吴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与企业谈判的任务基本由其完成。
郁知非当时任黄浦区一个小街道成立的集体制企业三灵电器厂负责人。这家企业经过集体改制后,三灵电器厂成为日后著名的上海申花集团。
出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干部后,陈良宇结党之态更无忌惮。时任黄浦区副区长陈超贤已出现经济问题,政声甚恶,陈良宇却断然将其调任长宁区区长。
前述老干部表示,陈良宇看上去提拔了很多年轻有抱负的干部,但这种提拔并无严格标准与正常程序,首要标准就是与他个人关系好。比如陈良宇喜欢体育,出任市委书记后,就将他原来的网球教练、一名区级学校的体育老师提拔到市政府办公厅任职。
1995年1月,被称为学者型官员的秦裕破格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师入选上海市委办公厅,并开始担任时任市委副书记的陈良宇的秘书。此后陈良宇官运亨通,先是担任副书记兼副市长,当选十五大中央候补委员;继而从2001年11月出任市长,一年后又升任市委书记,并一步跃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秦裕亦一路当红,后来任职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人称“上海一秘”。但正是陈良宇的这一爱将,在1995年4月至2006年6月担任陈良宇秘书期间,涉嫌受贿680万元,并与四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05年下半年,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向陈良宇反馈中央巡视组意见时,指出上海不少干部对秦裕廉政方面的问题反映相当大,要求其选用党性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当秘书。陈良宇听不进去,还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秦裕没有问题,并在让秦裕继续担任其秘书一年后,于2006年7月将秦裕安排为上海市宝山区区长。
也正是因为陈良宇任人唯私的“小圈子”作风,最后连带其走向末路。上海市政府一部门负责人曾在部门干部教育大会上以吴明烈举例说,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慎交友,交友不慎,就会铸成大错,因此不要交损友、奸佞之友。“吴明烈同陈良宇交往二十几年,算是铁哥们,社保案发后,他把陈良宇交往二十几年的明细账交了出来,什么时候送陈良宇及其老婆什么东西,上面都记得清清楚楚,十足一个损友。”
2006年7月,上海社保案发,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发现陈良宇身陷其间。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做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中央纪委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核;同日,秦裕接受审查。8月29日,秦裕被宣布免职。秦裕的免职昭示着陈良宇走向末路。
2006年9月23日,上海国际田径黄金大奖赛举行。陈良宇率上海一干官员出席观看了比赛。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当日,起跑落后的刘翔在最后两秒奇迹般地追上了阿兰约翰逊,被称为“完美逆转”,轰动全场。
陈良宇或许能够预感,他的个人命运亦将从此“逆转”。
第二天,即9月24日,陈良宇赴京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这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会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此后,中央对陈良宇的问题进行了周密的调查。一年后的2007年7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并作出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审查报告指出,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
以上这些情节,在陈良宇案开庭中最终都逐一得到了印证。
值得注意的是,审查报告中,还提到了一项此次开庭没有涉及的内容,“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
报告称,1991年初至2006年案发前,陈良宇利用职权玩弄女性,先后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致其中一人三次怀孕,并要求对方做人工流产。在此期间,陈良宇又与其他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陈良宇还利用职权为这些女性及其家人安排工作、获取利益等提供帮助。

荣损之间
昔日苦心经营、机缘际会,如愿位高权重、呼风唤雨,终因结党营私、专横跋扈,乃至沦为阶下囚,身陷囹圄,家族蒙羞

3月26日下午3时,陈良宇案开庭次日,上海卢湾区顺昌路经纬公寓18楼,陈良宇父母寓所的两个电铃都已无法按响。
轻拍防盗门许久,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门开后,86岁的陈更华出现在防盗门内。老人面色如墨,佝偻的身材已令人无法想象,这是当年身高一米八零的留美硕士。
老人的头脑依然十分清醒,在《财经》记者报明身份后,他准确地说出了一年前曾采访过他的另一名《财经》记者的名字。提及儿子陈良宇,老人的神色更显悲伤,声音哽咽低沉:“这些年他都在外面忙,我们对他的情况也很不了解。”
据陈更华好友、一位南下老干部的回忆,陈母李谋真精于医道;陈更华为上世纪40年代留美硕士,专业为研究金属疲劳;回国后操自由职业,是国内能修理医院X光机的极少数专业工程师,还为国外某知名船级社担任中国代理。
上世纪50年代,陈家所居公寓就在繁华的南京路上。“少说也有100多平方米的面积,显得非常敞亮。家具也很洋气,居然还有冰箱。”该老干部忆称。
陈良宇是陈家长子,曾是整个家族的荣耀。陈案发后,其弟陈良军、其子陈维力也都相继涉案被查,目前尚未有结果。
在3月25日的庭审中,陈良宇做了两分钟的最后陈述。“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他说。
昔日苦心经营、机缘际会,如愿位高权重、呼风唤雨,终因结党营私、专横跋扈,乃至沦为阶下囚,身陷囹圄,家族蒙羞。陈良宇命运沉浮足为世人所戒。■

本刊记者沈乎、罗昌平,香港特派记者徐可对此文亦有贡献

上海社保案人物志
陈良宇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上海社保案主要人物。
2008年3月25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三项罪名。

张荣坤
原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社保案中枢人物。
2007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涉嫌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未宣判。

祝均一
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上海社保案关键人物。
2007年9月23日被长春中院认定三项罪名成立:受贿约160万元、挪用公款10亿元以及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陆祺伟
原上海劳动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处长,2007年9月23日被长春中院认定受贿约1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吴明烈
原新黄浦集团董事长,牵涉华闻收购新黄埔案,2007年9月23日被长春中院认定受贿100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行贿人王政。

王政
原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牵涉华闻收购新黄埔案,2007年9月23日被长春中院认定单位行贿1000万元,行贿对象为吴明烈。王政作为单位行贿的直接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韩国璋
原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牵涉上海电气案。2007年9月23日被长春中院认定受贿600余万元,判处无期徒刑。行贿人张荣坤。

李松坚
原上海明园集团董事长、原上海电气非执行董事,牵涉上海电气案。2007年9月23日被长春中院认定于2004年挪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旗下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000万元,以及行贿7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王成明
原上海电气董事长,牵涉上海电气案。2007年12月20日被长春中院认定与严金宝陆天明共同贪污3亿元,被判处死缓;受贿21万元,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执行死缓(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行贿人张荣坤。

孙路一
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委办公厅主任,在上海社保案中为牵线搭桥角色。2007年9月25日被长春中院认定受贿5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主要行贿人张荣坤。

秦裕
原上海市宝山区区长,在上海社保案中为牵线搭桥角色。2007年9月25日被长春中院认定受贿682万余元,判无期徒刑,没收所有财产(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主要行贿人张荣坤。

王国雄
原上海工投总裁,2007年9月26日被上海一中院认定受贿500万元,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行贿人张荣坤。

凌宝亨
原上海市国资委主任,2007年9月25日被上海一中院认定受贿5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八年。行贿人韩国璋。

吴鸿玫
原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2007年9月25日被上海一中院认定受贿196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行贿人张荣坤。

韩方河
原华安基金总经理,牵涉操纵海欣股价案。2007年9月26日被上海一中院认定受贿超过400万元,获刑18年。行贿人张荣坤。

郁知非
原上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月3日被安徽省芜湖中院认定职务侵占10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万元。

殷国元
原上海房地局副局长,涉嫌为陈良军违规批地。未开庭。

陈超贤
原上海市长宁区区长,在任职黄埔区常务副区长期间有腐败问题。未开庭。

王维工
原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某高级领导秘书,为张荣坤牵线搭桥,收受张荣坤贿赂95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料来源:记者根据公开材料整理

陈良宇被控罪名法律释义

受贿罪
《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386条: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处罚。其中,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http://www.caijing.com.cn/zmb/zmtt/2008-04-03/551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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