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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九月 09, 2008

杨佳迄今未上诉 杨父拿到一审判决书

转载自刘晓原律师博客。刘律师的博文标题并不妥当。杨佳宣判时说要上诉,还是司法者转告的;宣判已经过去了N天,而上诉期却只有两天了。关于宣判现场的唯一报道——香港《文汇报》的报道,说的可是杨佳及其两位律师一言未发;事后现场采访旁听民众的视频,也证实《文汇报》这个报道内容属实。为什么法官却知道杨佳“口头提出了要上诉”而且至今还仅知道“要上诉”?

即使这位曾警告受杨父委托的熊律师“不要再搞了,再搞小心踩了地雷”的主审法官所言不虚,那难道不等于是官方证实,在11日的上诉截止期只剩两天的时候,杨佳还未提起上诉?



杨佳口头提起上诉,父亲拿到一审判决书 (2008-09-09 15:40:33)
标签:杂谈      分类:法治新闻

9月8日晚上七时三十八分,本所律师与杨福生及其好友高先生一行八人前往上海。

今天早上七时零六分火车准时到达上海。我们找到住地后,我与李苏滨、季化陪同杨福生去了闸北公安分局,李劲松、程海等律师准备杨佳上诉材料。随同我们前去闸北分局的,还有高先生和另一位从外地来的刘女士。

上午九时四十分,我们一行五人到达了闸北政法大楼。政法大楼好象有四个大门,由于不熟悉情况,我们选了一个离停车点近的大门进去了。大门中间站着一位头戴钢盔、手持警棍的保安,我问他,这里是不是闸北公安分局?他回答我,这是检察院,分局在另一个大门。

顺着保安所指的方向,我们找到了闸北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大门旁站有两个保安,也是头戴钢盔、手持警棍。门内传递室里有三个保安。我拿出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要求登记。保安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们想见分局的领导。保安又问,找领导有什么事呀?

我只好表明了来意,说杨佳父亲想见你们领导。保安说,那你们去找信访室吧!

我们离开时,保安拿起了电话。估计是告之了局里。

公安分局的信访室从大楼的另一个大门进去。到了信访室楼下,门口也有保安。保安带着我们过了安检室后,上到设在二楼的信访室。

保安让我们先坐一会,不久一高个警官出来了。我们说了来分局的来意,警官也耐心地听了我们的陈述。

杨福生作为杨佳的父亲,既能来到了上海,到闸北分局找领导,要求他们转达自己对无辜受害警察家属的愧疚之情和谢罪之意,这也是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属于人之常情。

离开闸北公安分局后,我们直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到法院门口时已经十时十五分。

保安问我们有什么事,我说要找信访室反映问题。他说,信访室不在这里,你们有什么事吗?我说,那找王智刚法官也行。保安就叫传达室人员给王智刚打电话。传达室人员说,要找王智刚法官还是得去信访室。保安笑着说,是为杨佳一事吧?

法院信访室在法院大院的另一个方向,等我们找到法院信访室门口时,已是十时三十分了。

进入信访室要经过安检,安检查出了我们随身携带的照相机,警官说这是不能带进去的。

在信访室,负责接待的信访员让杨先生填了一张来访登记表,我提交了身份证、执业证、介绍信、委托书,其他几位也提交身份证验证,并说了与杨福生之间的关系。

办完这些,接待人员给刑事庭打了电话。信访员说的是上海话,我没能听懂讲的是什么。

放下电话后,她说没王法官不在办公室,已叫人去找他了,你们先坐一会吧。

坐了十几分钟,另一信访员要求我们先到楼下一间较大的接待室等,说法官不用多久就会来的。

十一时十五分,来了一男一女两位法官。男法官问我们有什么事,我指着杨福生说,他是杨佳父亲,今天来有两件事,一件是想要一份杨佳的判决书,另一件是希望法官同意杨福生去会见杨佳。

从谈话中知道,男法官姓徐,女法官姓李。我问徐法官,您是庭长吗?他说不是。李苏滨问,那您是副庭长?徐法官没有否认,只是说,知道姓什么就可以了。李法官也是杨佳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徐法官从我手中,要了申请书、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去接待室等候法官时,信访人员将原件给回了我)去复印。他说,王智刚法官现有事,你们先等候一下,这事我们要讨论。徐法官热情的态度,使我们很感激。两位法官只和我们简单说了五分钟,就离开接待室上楼了,此时是十一时二十分。

十一时四十五分,王智刚法官与书记员下来了。他找到了一间有书桌的接待室,让书记员给杨先生作了笔录。

杨福生先说明了此行目的,提出了两点要求,领取一份判决书和会见杨佳,以便征求杨佳是否同意上诉的意见。

王智刚法官对杨福生讲,你在9月5日寄来的上诉状和杨佳的信,我们在9月7日收到了。今天上午,我们有法官去提讯了杨佳,杨佳已明确表态,不希望父亲参与此事。杨佳在宣判时,已口头提出了要上诉。

我马上问王法官,国内媒体报道称,杨佳当庭并没有表示上诉呀?

王法官没有回答我,他把提讯杨佳的笔录给了杨福生看。

笔录中记载,杨佳已提起了口头上诉,但没有写好书面上诉状,并明确表示不要父亲参与此事。

王法官针对杨福生的两个要求,表示可以给一份一审判决书,对杨福生能否会见杨佳一事他没有回答。

我说,按照《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家属会见杨佳不用人犯同意。王法官反驳我道,既能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也就没有必要会见了。

这次能拿判决书原件,能得知杨佳已提起口头上诉情况,确实是有点出乎我们的预料。但没有想不到的是,上海市二中法院又玩了检察院相同的“花招”。不让父亲参与此事。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atlk.html



杨福生给上海二中法院申请书 (2008-09-09 15:31:41)
标签:杂谈      分类:法治新闻

申   请   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我是杨佳的亲生父亲,杨佳因袭警被抓获后,被关押在上海市看守所。9月1日,贵院对杨佳故意杀人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一审审判和宣判时,贵院没有通知我去旁听,我没能见上杨佳一面。这次,为了征求杨佳是否同意由家属提起上诉的意见,我才特意来到了上海。

我与杨佳母亲离婚多年,杨佳随母生活,平时父子之间来往极少。袭警案发生后,杨佳母亲随上海警方协助调查,从此下落不明疑似失踪。杨佳犯的是重罪,一审已经判了死刑,日子也不多了,而我作为他的父亲,很想见儿子最后一面。

现我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脑血痊病,要远行一次特别困难。此次面见一次杨佳,也许是父子之间最后一次了。

因此,请求二中法院从司法人性化和人道主义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同意我去会看守所会见杨佳。

由于杨佳至今没有上诉,判决也没有生效,办案机关仍然是一审法院,故向贵院提起申请。另,请求贵院给我一份杨佳案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书。

此致



申请人:杨福生

2008年9月9日

住址:

身份证号:

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atlg.html

13:10 发表在 杨佳案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