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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一月 17, 2008
法制日报未刊稿:关于王静梅非法拘禁案
也要向策划王静梅曝光的幕后白手致敬。他或他们能做的也许有限,但和刘律师等一样,进步就是这样的有限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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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未能发出的报道——关于王静梅非法拘禁案
2008-11-17
这篇稿子是报社部门主编向我同事布置的一个采访选题,不想最后被总编辑给枪毙了。我把这个稿子从同事那里要回来,发到博客里让更多人这个事情的更多内幕……
律师博客披露杨佳母亲被强制治疗 在精神病院已住四个月 该医院隶属北京市公安局
杨佳姨妈:杨佳在派出所内遭到殴打
杨佳律师上书最高法院请求重新精神病鉴定 杨佳母亲称警方掩盖真相 警方保持沉默
昨天下午,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在其博客上披露,一直神秘“失踪”的杨佳母亲终于有了下落,原来自从上海袭警案发生的次日开始,杨母王静梅就一直被警方关在精神病院里强制“治疗”,迄今已经四个多月。而昨天下午当记者在独家对话杨佳姨妈王静荣时,她却坚称其家族无精神病史,并且披露了她妹妹王静梅所讲述的杨佳袭警案的另一个版本。
“派出所不应该骗我啊!”
法制晚报(简称FW):杨佳在上海杀警察的事情你是什么时间知道的?
王静荣:案发当天我不知道,是在7月2日晚上看晚报才知道的。
FW:你当时找你妹妹,也就是杨佳的母亲了吗?
王静荣:我当时就给她家打电话,但是一直没人接,手机也关机。我就想一定是被警察叫去了解情况了,就没再联系。
FW:你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现找不到你妹妹了?
王静荣:7月3号,我看报纸说我妹妹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我就给派出所打电话,对方告诉我说过两天就回来。两天后,派出所又回答我说被上海警方带走,估计一周也就回来了。直到7月13号,我还是联系不上我妹妹,才感觉事情不对。毕竟我当时还不知道整个事情的始末,所以急于找我妹妹了解情况。
FW:你什么时间去的派出所?
王静荣:我是7月13日去的派出所,一位叫宋刚的警官接待的我。他说我妹妹于7月2日当晚就走了,是自己走的。让我再找找,实在找不到再报警。7月17日,我带着我妹妹的照片去报的警,派出所不但复印了照片,还给我制作的笔录。
FW:警方找到你妹妹了吗?
王静荣:7月18日,上海方面指定的谢律师来了北京,并且找到了我妹妹,还让她亲笔签了名。这事情我是从媒体上知道的,就于19日去了派出所。但是派出所的警察根本不听我提供的线索,还让我自己去找谢律师,问他是怎么找到我妹妹的。后来我还发现,北京市公安局走失人口信息网上根本就没有我妹妹的信息。
FW:你是什么时间知道你妹妹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北京市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的?
王静荣:直到11月5日,我家所属的居委会主任才通知我,说我妹妹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问我是不是想去看她,这我才知道我妹妹的下落。
FW:是谁把你妹妹送去强制治疗的?
王静荣:就是大屯派出所的警察,在7月2日晚上就把我妹妹送到送到精神病院的。我听说后非常气愤,既然是警察把她送去的,为什么就不告诉我,派出所不应该骗我啊!
FW:你妹妹有精神病吗?
王静荣:我妹妹精神绝对正常,绝对没有精神病!
“去看我妹妹像地下党接头。”
FW:你是什么时间接到通知去看你妹妹的?
王静荣:11月8日晚上,我们居委会主任给我打电话,让我9日早上9点在小区门口等,有车接我。
FW:事先你知道那家精神病医院在哪里吗?都是谁陪你去的?
王静荣:我事先不知道那医院在哪里。9日早上9点,我们居委会主任带着一台面包车在我家小区门口等我,我和我丈夫一起去的。上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居委会主任和司机也都不知道那家医院在哪里。我们的车后来一直到了机场高速的一个出口,才在那里停车等候,不一会有两台黑色的轿车从我们后面上来,才带领着我们的车继续走,一直奔顺义方向。就像地下党接头一样,很神秘的。事后我才明白过来,这么神秘原来就是怕我带记者一起去。
FW:那家医院是什么样子的?
王静荣:那医院外面看是个很普通的楼,门口有武装警察把守,也带着枪,和看守所没什么区别。
FW:你到医院后谁接待的你?
王静荣:到医院后,是一名主任接待的我,把我带到他的办公室。先没让我见我妹妹,而是向我说明为什么把我妹妹弄到这里。
FW:他们说你妹妹得的是什么精神病?
王静荣:那个主任说我妹妹有心理障碍,属于偏执型精神病,所以才强制治疗的。那个主任还说,把我妹妹送来的就是大屯派出所的警察,是7月2日夜里送来的。
“杨佳在派出所里被警察殴打。”
FW:你见到你妹妹了吗?
王静荣:上午10点半左右,我妹妹被带到了主任办公室。在这个案件发生4个多月后,我才第一次见到我妹妹。我当时很激动,扑上去就问她,到底这一切都是咋回事啊?
FW:你妹妹穿什么衣服,精神状态怎么样啊?
王静荣:她穿着病人穿的病号服,衣服上都是粉色的条纹。她精神状态不错,看得出她很镇定。她第一句话说:“我可让这帮人(警察)把我坑四死了!他们就这么关着我,我最知道杨佳案件的真相,可是他们就不让我出去说,我要出去为杨佳辩护啊!”
FW:你妹妹所说的真相是指什么?
王静荣:是指杨佳在上海因为自行车的事情被警察殴打的经过。我妹妹说,杨佳2007年去上海玩,租了一辆接头的自行车。赶着去买火车票,路上被两个警察给拦了下来,盘问自行车的手续。杨佳当时让那两个警察去找租自行车的人,并且提供了租车人的详细地址。但是警察却说杨佳态度不好,把他强行带到了派出所。杨佳和警察理论,就被两名警察和几名保安带到了一个小黑屋里殴打,打了很久后才带到警察的办公室。
FW:这一过程你妹妹怎么知道?
王静荣:杨佳在被带到办公室后,被允许用自己的手机和家人通电话,可能是警察要罚款,但是杨佳身上的钱不够,所以才让他向家里要钱。杨佳在和他母亲通话时,详细说明了自己挨打的经过,他母亲就让警察接电话,并在电话里要求警察向杨佳赔礼道歉。但是警察却叫嚣说要拘留杨佳,直到杨佳的母亲在电话里和警察大吵一架后,那警察才同意释放杨佳。杨佳回家后把这一情况详细和他母亲说了,但是从来没有和其他亲人说过。
FW:事后上海警方曾经来向杨佳说明情况并交代政策了吗?
王静荣:上海警方时候确实来了,但绝对不是什么说明情况和交代政策。听我妹妹说,第一次上海警方来人她不在,所以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第二次上海警方来,她正好在家。当时警方先拿出1500元,说要赔偿给杨佳。但是杨佳和我妹妹都不要钱,都要对打人警察的处理结果,最后来的两名警察拿出10000元,希望了解事情,但是杨佳和我妹妹还是拒绝了。你说上海警察要是没打人,那他们还赔偿什么啊?
“这是一个母亲在儿子通往刑场的路上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FW:你妹妹在医院里生活条件怎么样?
王静荣:我妹妹说,刚一送到医院时,她就被直接关在一个小屋子里,连个凳子都没有。每到吃饭时,她都得站着吃,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FW:为什么不给凳子?
王静荣:那个主任说,我妹妹可能有暴力倾向,为了防止我妹妹袭击护士,所以不给她凳子。
FW:你妹妹现在的情况恩?
王静荣:为了证明我妹妹现在过得很舒服,医院特意允许我和我妹妹一起去看看她的病房。我去看了,条件还可以,一个十多平方米的房间,中间放着床,有桌子和凳子,看上去还行。
FW:杨佳的判决结果你妹妹知道吗?她是怎么看待这个判决的?
王静荣:杨佳的终审判决书上海方面给专门送到医院来的。我妹妹其实也早预料到了杨佳的判决结果,对死刑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FW:那你妹妹还想为杨佳做些什么?
王静荣:我妹妹最后告诉我说,她就希望尽快出来,把她知道的真相都说出来。至于判决结果,她也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但是她认为只要她把真相都说出来就等于是尽了力了,这起码是一个母亲在儿子通往刑场的路上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对话律师:请再给杨佳一个活的机会!
昨晚八点左右,杨佳母亲被警方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帖子开始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其来源都是杨佳家人在北京所聘请的律师刘晓原的个人博客。
昨天晚些时候,记者电话采访了刘晓原律师。
FW:杨佳母亲被关在精神病院里的消息经过你的博客披露后,迅速成为网络上的焦点,你为什么要把这一消息披露出去?你不怕会惹来麻烦吗?
刘律师:我认为这件事情很有披露出去的必要,尽管我知道这篇帖子可能会给我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这件事情已经不再是一个新闻了,而已经演变成为一场丑闻。
FW:为什么说是丑闻呢?
刘律师:杨佳的母亲到底是不是有精神病?这一点现在已经不再重要,相信即便是她真的有病,全世界的人也都不会相信,因为警方把她强制关到精神病院里,这一行为已经充分说明了警方是在掩盖真相。掩盖的是什么真相呢?掩盖的就是杨佳确实在上海曾经被警察殴打这一真相,而这一真相当杨佳在法庭上说出来时,却没有任何一个媒体敢于披露出来。最后要不是北京警方自己导演了这一场欲盖弥彰的闹剧,恐怕还不会有人知道这一真相。
FW:既然真相已经被披露,你从律师的角度上能再做哪些努力呢?
刘律师:我所能做的就是顺水推舟。既然警方把杨佳的母亲关到了精神病院,并且说她有精神病,那么大家都知道精神病是遗传疾病,是不是就可以说杨佳也有可能是真的有精神病呢?所以我马上就写了一份申请,申请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我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杨佳的死刑判决时,能充分考虑这一点,再给杨佳一个活的机会。我真不希望因为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遇害,就把一个可能是精神病患者的人送上刑场。
警方保持沉默
昨天晚上,记者多次联络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大屯派出所试图进行采访,但是均被该所拒绝。
同时记者还联络北京市公安局外宣部门,希望该部门能就杨佳母亲被强制治疗一事给出合理解释,但均被告知是合理收治病患,没有其他解释。
强制治疗患者必须有患者或家属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平,他指出如果对一名精神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必须有患者家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亲友签署委托治疗文件,才可以对其收治,否则就等于是限制了患者的人身自由,这同样是一种侵权行为。
背景链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
始建于1965年,1982年划归北京市公安局管理,为市局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12月,因机构调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安康医院改为行政机构,更名为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保留北京市安康医院的牌子),正处级建制,担负着北京市强制戒毒,强制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并指导分县局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区监护管理工作。现开设精神科床位500张、戒毒床位1000张。(特稿记者 王洪禹——我的同部门同事)
发表时间: 2008-11-17 浏览次数: 532
原载:http://www.fatianxia.com/blog/51561/
14:02 发表在 杨佳案 | 查看全文 | 评论 (0) | Tags: 杨佳, 王静梅, 安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