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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二月 25, 2009
假使圆明园兽首拍卖在中国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第三条:
(三) 任何关于返还被盗文物的请求,应自请求者知道该文物的所在地及该文物拥有者的身份之时起,在三年期限内提出;并在任何情况下自被盗时起五十年以内提出。
禁拍兽首案中方律师任晓红:
因为这两件文物于150年前流失,后来归伊夫·圣罗兰所有,“伊夫·圣罗兰本人拥有合法的持有证,不论是依据中国的《物权法》,还是法国的《民法典》,都规定了在和平持有一段时间后,持有者可以成为物品的主人。中国想要收回文物是非常困难的。”
据此,无论是按照中国法律还是按照国际法,假使佳士得拍卖在中国举行,假使有人在中国起诉、请求禁拍中国圆明园兽首,假使该请求人是1860年前兽首所有人的合法继承者,假使法官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则仍然应该是驳回恶意诉讼,作出和巴黎高等法院法官一样的正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