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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五月 12, 2006

傅新元致新语丝网友和读者的一封公开信

2006年5月10日

新语丝论坛的朋友和读者们:

我是傅新元 (顺便说一声,我从不匿名发表任何文字,虽然我尊重别人是否愿意采用真名或匿名写文章的选择)。我访问新语丝论坛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并欣赏阅读大家近来以公开信所发表的贴子和批评意见。

我对所有哪些在这里对我进行了许多评论的人表示感谢,这包括Yush, Enlighten, trus, bongo, 当然还有imitations等。关于你们的评论我有一些想法,并尽力回应各位的最主要的质疑。

首先,我想告诉你们我是如何看待你们的,至少是诚恳和善意地。我最喜欢Yush ,该位非常敏捷,富有逻辑性,见多识广,能够一针见血(我要是知道他的电子邮件,我会把那封公开信送给他审阅以获裨益). Enlighten显然是一个充满热情和诚实的人,其强烈主张言论自由这一基本人权。Trus非常聪明可爱,有时有点孩子气但是个好心人。Limitation能够批判性的思考,能言善辩,但有时走得极端了一点。我也要提一下HunHunShang, 其人的许多贴子我以前曾有读过,此位显然是这里的主要贡献者。不要忘记珂寒, 其诚挚应当受到良好的感激。为了公平,我也要说,我也阅读了并欣赏你们的对立者,白字秀才和虹桥论坛上的其他人所发表的许多贴子,我较早就对白字秀才的政治观点印象深刻。据我判断,白字秀才是一个很率真的人,不过有时有点激进。

如果让我选择,我认为,不管你们说什么,你们大家都会成为我的朋友。我的目标一贯是不结私人仇敌,不管我们的观点多么的相左或大家对我多么严厉。

的确,我希望我们所有争论者能够坐在一起,端着茶杯,围在圆桌旁面对面地辩论,就象许多美国电视秀中的辩论者那样。我真切希望你们大家以更平和的、理性的并不带对骂的方式来争辩(偶尔的对抗也是可以的,但请文雅一点)。我们不同,但共享言信与彼此交流。

好了,我也许象个笨拙而天真的教授,喜欢先给大家讲道。

但是,我还是要多说一点:不管你们如何看我评论我,我的确钦佩你们大家在这里付出心血声讨并反对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其在当今中国腐败如此盛行。据我所观察,我们至少在这个目标上能够意见一致:反对中国学术腐败及滥用权力。我们大家将会促进一个公正和公开的中国的最终得实现,以求正义。 但是我们在用什么方法上,意见不同。

让我从你们能发现我的历史来说起。

很有趣的是,你们大家发掘出了我在促进人权运动上的活动。是的,在中国提倡人权是我除了科学以外毕生献身的事业之一。中国人权的创立是我做的值得自豪的一件事。事实上,我发起这封公开信的动机正体现了我对推动人权的努力。让我在下面告诉你们为什么。

你们在这里强烈地向我挑战:一个人权促进者怎么会极力压制反对学术腐败的言论自由呢?你们对于那封公开信而感到气愤。不仅是你们,就连我的一位好朋友,现在瑞典的张裕博士(他是 “中国独立作家协会 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http://www.penchinese.net/”机构关于监禁作家委员会的负责人,也是位科技工作者)昨天也写信给我表示他的恼怒:他说,你,一个人权促进者,怎么能够干这种事情来压制言论自由呢?

我理解并感激你们的观点。同时,我也希望你们能够试图理解或聆听一点我的观点,以了解我是如何体验这种假定的难题。这也是我现在写这封信澄清的另一个原因。

我的主要的观点是,一个正当的程序是人权的一个基本准则。看看萨达姆侯赛因,他被指控犯有多项罪行,但是,对他的审判现在是通过一个正当的程序进行的(虽然在一些人看来这只是一个表演而已)。如果他在中国犯有如此指控的罪行,他可能早就在数周之内被处决了。只有当那些坏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受到法律保护并拥有平等权利去历经公正的审判,我们大家长期才会感到安全。这个程序不是让涉嫌犯法者逍遥法外,而是让他们接受真实的和公正的审判。我在这里仅仅指出,重要的是对每一个人要有一个正当的和合法的程序

可是,在中国历史上,以法治国的理念重来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去问一问你们的父母或长辈,你会了解到,大约有1/3的家庭在文革中未经正当的程序而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在中国历史上,一旦你显得在精神上正确,于是,你就会有无限的权力去迫害哪些犯错者:在文革中有多少无辜者错误的惨死在政治正确性这个漂亮的口号之下?人权促进者的经常任务就是保护哪些被告甚至是证明有罪的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你们也许会争辩,认为这里不是一个法庭审判,而我们是反对中国学术界掌权的那些人。他们拥有权力,而我们没有。我们在这个论坛中事实上是声讨那些滥用权力并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对于那些滥用权力者我们有表达我们观点的自由。我们无权,不象他们。至少我们在这里能做点什么,你为什么要反对我们呢?

很抱歉看到这里的误解。我不是反对你们。

我全力支持言论自由。我们有权挑战那些掌权之人,并有权要去他们有义务向我们说明情况。特别是我们有权要求政府这样做。在美国,我们能够公开以口头和文字的形式攻击总统布什和那些有权者。他们是公众人物,他们有责任和义务要接受公众的质询并回答公众问题。即使我们公众有时侯说得不怎么正确,通常也是没有关系的,这是我们的权利。当他们选择成为公众人物时,他们应当对此有所准备。

同理,我们应当拥有表达我们反对中国有权者所干过的所有腐败和错误事件的言论自由。对互联网的审查和缺乏自由的新闻媒体是中国最糟糕的事情之一。新语丝特别是这个论坛曾经被列在审查名单之上(在中国能看到新语丝,但还不能看到这个被封闭的新语丝论坛,因此,当我在中国时,我常想念见到大家的机会)。这是最糟糕的事,我们应当反抗,就象我们反对腐败和权势一样。

可是,对于一个平民百姓或一个科技工作者,情况有所不同。这些人不是公众人物。与他们这些人相比,你们更具有权力:这个论坛可以被中国许多人读到,在这个论坛上的一个公开指控,都会引起对被指控人的巨大伤害,不管这个指控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这是你们的言论威力,你们必须十分谨慎。

相反,被指控者处于劣势,并且他们是被动在这里发言,被允许后才能发言。由于公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巨大不满,被指控者最初大都在道义上是处于劣势的。正如我所讲的,人权鼓吹者经常要保护并保卫那些弱势群体(即使是那些真正的坏分子)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受到公正合适的处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原谅那些证明有错的行为,或让犯错者免除处罚。我们所要的是一个正当而公正的程序。

在美国,你能够自己读完一篇论文然后公开地进行指控可能的学术造假吗?即使是对于那些具有权力和声望的科学家,如研究所所长或美国科学院院士这样一些够得上公众人物的人,也不允许你们不经合法程序而进行指控。否则,你们必将吃上官司。

我曾经是许多杂志的特邀评审,这其中包括《科学》、《免疫》和最近的《癌症细胞》等杂志,在许多论文中我都会看到错误或不足之处,有时侯会对一些论文的“不可想像的”数据产生一些怀疑。我是否应当在网络上发表指控来让全世界都知道?如果我这样做了,正如我前面所讲,我就很可能会被告到法庭。

可是,如果我真的怀疑可能的学术不端行为,我应当做些什么呢?

我会先给编辑写封信,要求查验原始数据(正如公开信中提到的)。如果我被拒绝了,我会进一步给所涉及的系主任写信,或给该学院的院长写信,寻求进一步调查(这是我以前给学生讲课时所讲的程序。我在耶鲁大学时曾负责给学生讲关于科学道德的短期课程)。如果还不能够尽我满意地解决问题,必要时我会告到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这就是我所意喻的正当程序。以这中方式揭露可能的学术不端行为时你不会违反任何法规。

记住,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诚信就象空气对人一样重要,人们必须拥有它。对不端行为的指控对科学家造成的声誉损坏可以是对科学家死刑惩罚。在我们对之定罪之前,我们不应当更为谨慎而要求真实可靠的证据吗?特别是这些证据包含有复杂的实验的情况下,不应当如此吗?应当需要一个陪审团,他们首先应当是该领域中对所设计地科学或技术具有良好理解的专家。如果成为已经证明的不端行为,且涉及公共基金,应该公诸大众,以追究责任。

“不,傅先生,你在这里错了”:我希望你们来骂我。我可能是过于幼稚并不了解中国的真实情况。你们在讨论中国的事件,而不是讨论这儿大家都能遵守正当程序的,在美国的事件。但是,在中国,要么是没有这么一个程序,要么是,即使有,也很难贯彻执行。进一步说来,最高政府官员也可能腐败,你怎么会信任他们来介入调查呢?在中国,权势之人很难惩罚他们自己。因此,你必须采取另一种方式并不得不公开揭露才有效果。这是你们的理由和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

我充分理解这种情况。可是,你们就应当摒弃在中国需要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吗?你们争辩说中国在这一点上是独特的。可是,我不能同意。一个错误不能用另一个错误来纠正。这里的争辩和逻辑让我想起了一些中国人关于人权事件所经常用到的一个辩护:人权是外国人的概念,我们有我们独特的文化和历史。因此,我们有我们自行其事的方式。

不,我不接受这种逻辑。正当的程序在西方和中国都应当遵守。它是一个普遍原则。为了寻找真实的公正,除了行驶正当程序外,我们别无它路。

可是,还没有正式的程序或没有先例来借鉴。我们应当做些什么?我们必须从某个地方开始,即使是从最基本的开始,由我们自己,以合法的的手段促进具体事件的解决。从而来逐渐建立一种机制,例如,我们就可以利用魏-司事件来作为一个例子开始这种机制的建立。

我们可以首先在大学层次进行诉求,然后更高。起初,我们可能会失败,审判不会完成(就象人权运动一样)。但是,我们下次会更努力去推动,并将之推动到更高一个层次,主管人可能较少有利益冲突(在公开信中我们说要建立国家权威机构)。同时,你们必须警告自己并对你们的行动以及你们可能的错误负责。这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管有多么的艰巨,我们都应当契而不舍。

另一方面,通过持续地进行正当程序的努力,我们可能最初失败,但最终胜利或赢得更大的天地。这样,我们就可以培养在处理事件过程中一种“以法行事”正当程序的传统。我们能够教育我们自己,也能够教育那些犯过错误的人,而且重要的是,不要让那些真正的骗子逃离这种正当的程序。

我希望有更多的中国学生和科研人员会学习或了解这种法律程序,并有勇气去处理一种真正的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应当鼓励这种具有良好诚信的行为,并在需要时严格保密来保护告发者和被告发者。这也是我们在公开信中提及的另一个信息。

我希望,作为对120位学者签署的这封公开信的一种反应,中国的研究机构应当采取严格有力的行动,来建立一种真正的机制和权威机构,对不端行为的指控能够立档,并以正当程序进一步彻底调查。

现在,我希望你们能够更多的理解我:我们需要言论自由和正当程序二者兼之。这两者互不矛盾。这是公开信的一个关键所在。基于这种诚实的动机,我们在写这封信时花费了时间。因为这也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人权事件,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我相信,120位签署公开信学者中的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的话)都享有与我一致的这一重要观点,即在处理有关科学不端行为的事件时需要有正当的程序。

也许我已经说得太多了。我应当听听你们来讲。我的确是在听并感激你们的评论,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请允许我停在这里并祝你们愉快及在将来到这里来进行更有理性的辩论。

如果你们想跟我个人联系,请不要犹豫发电子邮件至 xfu@iupui,edu.

谢谢诸位。

(XYS20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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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 发表在 方舟子“打假” | 查看全文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