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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六月 21, 2006

回顾一下方舟子的“搬运术” ——打假英雄的双重标准(更新版)

刘华杰①

摘要:本文回顾了几年前网络打假英雄方舟子(方是民)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署名“方舟子”之文章,并将它与美国《科学》杂志上Greene 等人的文章进行了多处对比。本文没有任何创新之处,结论也不很明朗,读者可以自己判断。本文不是学术论文。文中因为“对照”的需要,不得不大段引用方舟子的文章。我要看的就是:方舟子有没有勇气承认事实,有没有勇气道歉。

关键词:著作权,抄袭,打假,翻译,双重标准

目录
一、《科学》杂志上的文章:道德困境的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研究
二、《南方周末》上发表的署名方舟子的文章
三、方舟子的文章与J.D. Greene 等人文章的对比
对照之一
对照之二
对照之三
对照之四
对照之五
对照之六
对照之七
四、方舟子的狡辩
五、小结
参考文献与注释

①撰稿日期:2005年3月8日。作者简介:刘华杰,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东北人,地质学本科,哲学硕士、博士,曾经做过反伪科学工作,最近出版了《中国类科学》(其中也真诚地检讨了自己过去的一些不合适的做法)。也曾经帮助方舟子出版过文集《方舟在线》。此人认为方舟子唯科学主义的科学观及激进的、不负责的所谓“学术打假”有相当的问题,对中国科学界的学风建设并无益处。有人说刘华杰不再“反伪”了,刘说不准确,确切的说法是:会继续反伪,但重点是二阶(second order)反伪,即反对“打着科学旗号实际上传播‘伪科学精神’的言行”。他认为,这种伪,更不容易识别,危害也不小。

我与方舟子先生打交道不止一次,涉及的事情较复杂。有人说,是我把这样一个可笑的“科学人物”引入国内科学哲学、科学文化、科学传播这个圈子的,也许还包括赵南元教授。我不敢“揽功”,只能怪我涉世不深,不知江湖险恶。但我觉得问心无愧,我可以坦坦荡荡地面对所发生的事,知错就改。这里面有许多故事,没必要翻出陈谷N担!
今天我只讨论一件事,即关于方舟子当年把美国《科学》(Science)杂志上Greene 等人的一篇文章大段地翻译后署上“方舟子”的名字,拿到《南方周末》上发表一事。若不是方舟子今天拼命狡辩,我不会再提方舟子这个旧伤疤的。下面,我把相关事实介绍一下,尽可能少加评论,但少不了一点挖苦的成份,请方先生原谅!读者朋友可以看看,这样一个光辉的、堂堂正正的打假英雄是否采用了两套标准:对己一套,对他人一套?方舟子行打假之义举的同时,是否也要把自己管好。
方舟子如果认为我列举的7组对照(参见第三部分)有疑义,可以一一提出来,大家好好讨论一番,权当我们共同学习一下英文。如果真的发现哪段对照得有问题,我会立即承认错误,向方舟子道歉。

一、《科学》杂志上的文章:道德困境的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研究

我所谈的方舟子“搬运事件”与国外《科学》期刊的一篇文章有关。我声明,这绝对不是我首先发现的,在我之前已经有许多人严肃地指出过,并且作过对比。后来我用很短的时间也亲自对比过,发现方舟子的问题颇严重。
2001 年9月14日美国著名的《科学》杂志刊登普林斯顿大学和匹兹堡大学科学家采用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技术合作进行的一项关于道德判断中情感介入的研究论文。作者共列出5位,第一作者为Joshua D.Greene。现将该文的部分内容转述如下:
文章中开始介绍了电车困境和小桥(也可译成天桥)困境:电车困境(trolley dilemma):一辆行驶的有轨电车奔向5个人,如果按目前的状况继续行驶的话,这5个人都会被撞死。拯救这5个人的唯一办法是扳动道岔,使该电车被切换到另一副轨道上去,这样的话只会撞死1个人而不是原来的5个人。现在的问题是:该不该这样做,即牺牲1 个人而救5个人。多数人的回答是,要这样做。[1] 文章接着说,考虑另外一个类似的情况的小桥困境(footbridge dilemma):与前述情况一样,一辆电车行将撞死5个人,有一个陌生的胖子处在横跨轨道的一个小桥上,而你正站在此陌生人旁边,你与此陌生人处于那5个人与即将到来的电车之间。在此方案中,拯救那5个人的唯一办法是,把那个陌生人推下桥,使之落在下面电车的轨道上。如果你这样做了,这个陌生人必死,但他的躯体可以挡住电车前行,从而避免撞死那5个人。现在的问题是:你是否应当把这个人推下去,救那5个人而令此陌生人死亡?多数人的回答是,不能这样做。(据Greene 等)[1]
据Greene 等人的论文[1],哲学家要考虑这样的问题:上述这两个类似困境的差别何在,是什么导致了人们有不同的道德判断?此时人们做出判断的伦理原则是什么?有的伦理学家可能采用康德的哲学,认为小桥困境中涉及到把他人当作“手段”来“利用”的情况,而电车困境没有。但是,将电车困境稍改变一下(如把轨道变成回路),也同样涉及把他人当作手段利用的情况。也许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但想做到逻辑上前后一致,十分困难。这就给心理学家或者哲学家留下了一道难题:如何为人们直觉的道德判断提供一种满意的辩护?
Greene 等人初步假定,人们的情感介入程度起着关键作用。在小桥困境中,将一个人推下桥致死可能比扳道岔在情感上更突出(more emotionally salient)一些,正是当事人的情感反应的不同可以解释人们对两件事的不同态度。这一假说涉及更一般的道德判断假说:某些道德困境涉及了更多的情感处理过程(如小桥困境),情感介入的差别达到一定程度就影响到人们的道德判断。[1]Greene等人想通过实验检验这个假说。他们预测,与情感有关的大脑区域在仔细思考小桥困境时会比思考电车困境时更活跃。他们的实验基本上确证了自己的假说。
但是如何解释这些科学工作呢?Greene 等人明确指出,他们已经把一个哲学问题转化为一个心理学问题了:“因此,我们的结论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我们并没有声称已经证明,某些行动或者判断是道德上正确的或者错误的。我们也不认为情感反应是这里所讨论的道德困境中做出判断的唯一决定因素。相反,这些情感反应的行为影响,那些参与者的表现通过判断而不是情感最强烈地表达出来。”[1,p.2107] 最终,他们的研究小组打算在道德心理学中传统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与近期的情感主义(emotivism)之间采取一种中间道路。
论文的结论很谨慎:“目前的结果提出但没有回答一个更一般的问题,即前面提到的哲学难题与心理学难题之间关系的问题:更好地理解导致我们之道德判断的机制,将会怎样改变我们对我们所做出的道德判断的态度?”[1,p.2107]

二、《南方周末》上发表的署名方舟子的文章

本应当全文引用方舟子的文章,但考虑到版权问题,只给出如下网络链接:
http://tech.sina.com.cn/oi/2003-07-24/1337213120.shtml,或者http://www.scitom.com.cn/report/critique/ctq138.html

由此可以找到方舟子刊登在《南方周末》上的文章全文,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1)《南方周末》的文章《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署名是“方舟子”,没有署“方舟子译”或者“方舟子编译”字样。
(2)《南方周末》上的此文后面没有以任何方式交待文中内容的来源。
(3)方文中唯有一处隐约提到实验来自他人:“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家用实验对这个“感情说”进行了验证”。我愿意指出这一点,意在表明,我决不遗漏对方舟子有利的任何一点。这样做才是公平的。但是,这一句并不能表明,不能让读者明白,前后的文字叙述也来自于他人。退一步说:方舟子的文章明显在文字上大段“拷贝”(我暂用一个较弱的词)了Greene 等人的文章,而且没任何引号。
如果方舟子可以据此辩解的话,当年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潘某与陈某的抄袭文章,也毫无问题了(详情可参考《自然辩证法通讯》某一期的对照文章)。
事实上潘与陈等人合著的文章受到了国际学者和那家刊物编辑的强烈谴责(虽然调查的结果只表明,是文字范围的雷同,据说因为作者英文不大好,实验等还是自己做的),处理方式可从那家外文杂志上找到。

从后面我们的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出,方舟子做得的确“不地道”,抄得太狠了点儿!他本应当清楚地指明该文章是从哪里节选或者编译的。但是他没有。当然,也存在这种可能:方舟子提交给《南方周末》的原始稿中:(1)有文献来源的标记或者说明,(2)或者方舟子原来的投稿写着“方舟子编译”之类。到底《南方周末》的编辑收到了什么或者做过了什么,我们不知道。我之所以指出这一点,是想尽可能从好的方面理解一个人。
但是,事后,当许多人在网上指责方舟子“抄袭”后,方舟子从没有道歉,也没有改变那篇文章的署名方式(这一点可以参考新语丝网上的方文存档)。我注意到,方事后做的一个工作是,在文后补上了Science 杂志文章。方加的说明是:“(原始论文见Science, 293, 2105-2108)”[6]我觉得他这一做法是正确的,但还不够,他应当把署名改为“方舟子编译”较合适,特别是按他不断倡导的学术规则。
而且这一说明本身也有问题,什么叫“原始论文”,当《南方周末》上的文章与《科学》上的那篇文章是同样的作者时,这样注明是可以的,但是,现在的作者不同。那么谁的“原始论文”,方舟子不至于说《科学》上那篇文章是自己写的吧?
我个人认为,方当初的动机可能是好的(如向中文世界的读者普及一点新知识),但做法欠考虑,他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也就罢了,这世界上谁没犯过错误?问题主要出在事后的态度:方舟子不但不承认自己的过失,反而千方百计想掩饰自己的错误,甚至恶语谩骂指出其错误的人。这就沦落得与他所打的部分对象完全处于一个层次了。在道德层面,甚至不如那些人,因为那些人并没有打别人的假。
方舟子的文章发表后也有人引用,如:“方舟子先生在《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一文中通过著名的‘电车难题’和‘天桥难题’告诉我们:利弊比较的方法同样无法解决道德难题。以‘天桥难题’为例:‘有一列失控的有轨电车飞奔而来,前方的轨道上站着五个人,处于危险之中。在电车和五个人中间,隔着一座天桥,桥上站着一位陌生的大胖子。拯救这五个人的惟一办法,是把这个大胖子推下天桥,电车将他撞死后就会停下来。那么是否应该把这个人推下桥去拯救五个人? ’ 这是一个没有正解的问题。”(http://www.gameking.com.cn/yxpx-new/jdyx/020710/gta3.htm) 从这个引文看,方舟子《南方周末》的文章的确让人造成一种误解,以为那些文字是方舟子自己写的,而实际上是从外国人的文章中翻译过来的。

三、方舟子的文章与J.D. Greene 等人文章的对比

方舟子的文章以及Greene 等人的文章都不算长,容易对比,在我之前已有人作过对比,如“离乡客”等人的工作[10],又如[3],也可以参考[9]而反推当时的场景。“虹桥科教论坛”上当年有许多人进行过“对照”,可惜当时没有存档,现在此坛已经无法访问。究竟方先生“搬运”了多少,从以下我的对比中一目了然。注意,以下只是一部分文字的粗略对比,细致的对比还没有做。

对照之一:[5]
Greene 等人:The long-standing rationalist tradition in moral psychology emphasizes the role of reason in moral judgment. A more recent trend places increased emphasis on emotion.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这个实验结果,对主流哲学家是个打击,他们向来主张道德判断是纯理性的,而现在却必须考虑其中的感情因素。”
评:中英文有明显的相关性,不过方舟子有意改动了一些词,可惜这一改在科学性上反而不准确了。原文只是说“强调”,而没说“纯理性”,方舟子根据其非此即彼的“二叉观念”做了修改。如果有人不知道什么叫“歪曲”,读了上面的文字就知道了。

对照之二:
Greene 等人:The present study was inspired by a family of ethical dilemmas familiar to contemporary moral philosophers (1). One such dilemma is the trolley dilemma: A runaway trolley is headed for five people who will be killed if it proceeds on its present course. The only way to save them is to hit a switch that will turn the trolley onto an alternate set of tracks where it will kill one person instead of five. Ought you to turn the trolley in order to save five people at the expense of one? Most people say yes.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当代哲学的一个任务是解决道德伦理问题,为此哲学家们经常要辩论一些假想的难题,其中较著名的一个是“电车难题”:假设有一列失控的有轨电车飞奔而来,前面有两条轨道,一条站着五个人,一条站着一个人。如果不扳道岔,电车将冲向第一条轨道压死五个人。那么是否应该扳道岔,将电车引向另一条轨道,压死上面的那一个人?大多数人会回答应该,因为牺牲一个人拯救五个人是值得的。”
评:太相似了,连标点符号都差不多。方先生中文“写得”真好!听说方舟子中文不错,领教了。方舟子敢说自己的文字没有抄人家的?

对照之三:
Greene 等人:Now consider a similar problem, the footbridge dilemma. As before, a trolley threatens to kill five people. You are standing next to a large stranger on a footbridge that spans the tracks, in between the oncoming trolley and the five people. In this scenario, the only way to save the five people is to push this stranger off the bridge, onto the tracks below. He will die if you do this, but his body will stop the trolley from reaching the others. Ought you to save the five others by pushing this stranger to his death? Most people say no.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现在,再考虑另一个难题:同样有一列失控的有轨电车飞奔而来,前方的轨道上站着五个人处于危险之中。在电车和五个人中间,隔着一座天桥,桥上站着一位陌生的大胖子。拯救这五个人的唯一办法,是把这个大胖子推下天桥,电车将他撞死后就会停下来。那么是否应该把这个人推下桥去拯救五个人?大多数人会对这个“天桥难题”说不应该。”
评:“现在”,now。呵呵,“Most people say no”!现在还“考虑”(consider)什么呢?还说自己没抄?替方舟子说法的人可能说了,方不过是引用人家的而已。但是请注意了,上面的前后引号是我加上的,方舟子的文章中这一大段可没有引号。后面也没有括号说明,文末也没有注释和文献说明。

对照之四:
Greene 等人:Taken together, these two dilemmas create a puzzle for moral philosophers: What makes it morally acceptable to sacrifice one life to save five in the trolley dilemma but not in the footbridge dilemma?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为什么同样是牺牲一个人拯救五个人,人们却会做出不同的道德判断?”

对照之五:
Greene 等人:Many answers have been proposed. For example, one might suggest, in a Kantian vein, tha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cases lies in the fact that in the footbridge dilemma one literally uses a fellow human being as a means to some independent end, whereas in the trolley dilemma the unfortunate person just happens to be in the way. This answer, however, runs into trouble with a variant of the trolley dilemma in which the track leading to the one person loops around to connect with the track leading to the five people (1). Here we will suppose that without a body on the alternate track, the trolley would, if turned that way, make its way to the other track and kill the five people as well. In this variant, as in the footbridge dilemma, you would use someone's body to stop the trolley from killing the five. Most agree, nevertheless, that it is still appropriate to turn the trolley in this case in spite of the fact that here, too, we have a case of "using."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一种经典的解释是,在‘电车难题’中,牺牲掉的那个人是不幸碰巧站在另一条轨道上,并没有被直接用来拯救另五个人;而在‘天桥难题’中,胖子是直接被用来拯救五个人的,因此直接利用一个人的生命来拯救他人,是不道德的。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电车难题’的变型:假设站着一个人的那条轨道的另一端是跟另一条轨道相连的,即形成一个回路,如果那上面没有这个人,电车会从这条轨道绕回来到另一条轨道压死五个人。在压死这个人后,电车会停下来,不会危及另五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把电车引向站着一个人的轨道去压死他?虽然这一次,这个人是被直接利用了,大多数人仍然会回答应该。”
(注意语序有点调换)
可见,“直接利用是不道德的”的解释遇到了麻烦。”
评:在前面“This answer, however, runs into trouble with”。一向感觉良好的方舟子似乎没有感觉到自己遇到了麻烦!

对照之六:
Greene 等人:The present results raise but do not answer a more generalquestion concern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aforementioned philosophical andpsychological puzzles:
方舟子中文写作:“但是,这个实验其实并没有解决这些道德难题。”

对照之七:
Greene 等人:How will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mechanisms that give rise to our moral judgments alter our attitudes toward the moral judgments we make?
方舟子的中文写作:“有一个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在我们对道德判断的心理机制有了更好的理解之后,是否会影响我们的道德决定?”

四、方舟子的狡辩

最近方舟子无缘无故恶语骂我,我考虑了他的身份,温和地回敬了他(请注意因果关系),我写道:“我对中国的科学技术有信心,对中国的法律有信心,对中国百姓有信心,对方舟子也有信心(很抬举他了吧):继续用二叉式的、上纲上线式的方法做下去,只会不断充实、加重我所赠送的那个称号的内涵;相反,正确地估计自己及时代,做点力所能的事情(比如继续从美国的Science杂志上‘搬运’一些东西到中文世界中来。注意了,下次要标记清楚从哪来的),也还来得及(比如写点知识性科普,或者写点诗歌之类。Sorry,现在恐怕不行。现在方舟子进化得、富有得只剩下‘科学’和‘真理’了,诗歌那东西不够科学、理性啦)。方舟子的先天素质和文化知识还是不错的,他的问题是心态问题。”
方舟子马上回应:“继续从美国的Science 杂志上‘搬运’一些东西到中文世界中来。注意了,下次要标记清楚从哪来的”,这是在暗示我剽窃美国Science杂志上的文章,一个三、四年前由几名被我揭露过的学术腐败分子所捏造、我已反复驳斥过的老谣言。刘副以前只敢匿名在网上跟着鼓噪,搬一些网上匿名诽谤我的帖子到其网站,现在敢于在署着‘刘华杰’大名的文章中继续散布谣言,倒也是勇气可嘉。我不相信刘副会弱智到分不清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区别,否则他完全可以找到更新‘剽窃’证据,例如我在《人不是基因的奴隶》(载《中国青年报》2004.12.29)中把最新科学进展搬运到中文世界中来时,就没有‘标记清楚从哪来的’,而且索性在文后也不像以前那样附上原始论文出处,让那些想诬告的人麻烦一点。一个人热衷于散布谣言,而且是早就被驳斥过的谣言,不仅仅是先天素质、文化知识和心态的问题,更是人品的问题。”[2]
我觉得江晓原老师讲的“三不”政策有道理,所以我只指出方舟子这番话的不实之处:
(1)这件事不能算“捏造”,事实俱在,抵赖不过去的。自己不喜欢,就称为“老谣言”,更是掩耳盗铃。如果这件事属实的话,被认定不光彩的话,方舟子一生也休想洗掉,它是方先生人生的一个重要记录。就像一个人曾经偷过人家的东西,不管有几次,毕竟是偷了,别人称他为“小偷”就不算错。
(2)方先生骂我“弱智”、“分不清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区别”。请大家注意“弱智”是方舟子的习惯用语,他不喜欢的人就会被送上这个“伟大”的称号,说文如其人吧,好像不礼貌,准确的说法应当是:“方舟子不弱智”。我重点不想讨论这个,也不想分辨能否区分“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我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判定什么是合法的署名什么是盗用他人知识产权。无论科普文章还是学术论文,署名人都要服从法律的规定。我退一步,就算我分不清两者的差别,方舟子的辩解也是不成立的。我没见到我国的法律以及美国的法律中说,因为写科普就可以偷别人的东西。别说科普了,就算写一份作业、一个策划案、一个宣传单,把别人的东西署上自己的名字、而没有标注来源,也是不允许的。我知道,在中国,远没有严格做到这一点。但是在美国,这是清楚的。方舟子严以律己、行打假之正义事业、维护中国学术的尊严、端正中国的学风等等(提醒方先生,可以把俺表扬你的这些话供在新语丝网上,就像你现在做的那样),相必是十分地懂得哪些是犯规的(misconduct)、哪些是不犯规的。
(3)方舟子不以此为耻,反而以荣,更体现先生的本事:“更新‘剽窃’证据,例如我在《人不是基因的奴隶》(载《中国青年报》2004.12.29)中把最新科学进展搬运到中文世界中来时,就没有‘标记清楚从哪来的’。”此文我没读过。这等事,似乎也只有方先生干得出来、理直气壮地讲得出来。向国人介绍科学新知识,很好,值得表扬,但是这并不能为“搬运”的合理性、合法性做任何辩护,否则中国许多出版社翻译出版国外的科普图书就不用费那牛劲购买版权了。即使从坏人那里偷东西,那也叫偷。方先生认为自己做得对,就可以勇往直前,现在没有人理,并等于严重越过红线后,还能幸免于法律的惩罚。
(4)方先生说我以前对此事只敢“匿名在网上跟着鼓噪”。非常不准确,这种说法方先生已经用过多次了,好像我还惧他似的,由此可见方先生是多么自大的人物。我从事二阶打假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当对象恰好是方舟子时,我也不会例外。方舟子的眼神应当比我好(我,戴眼镜),而北大科学传播中心网上的“对照”明明署着我的名字[5],如何就看不见呢?读者可以点击:http://www.csc.pku.edu.cn/art.php?sid=1743,以判断方舟子说话是否有谱。读者千万别以为方舟子只是不小心偶一为之,如此前他曾宣称北大CSC 网有意过滤海外读者访问,这完全是方舟子“伪科学态度”在做怪,是一种捏造,CSC 从来没有过滤过任何人。
(5)谁“散布谣言”的问题,读者根据提供的原始材料,自然有自己的判断,不是方和我自己说了算,所以此条只记在这里。

方舟子对于正常地指出其某些做法不妥的人,一向以对方不正常、“弱智”为理由。当年有一位叫柯华的致信方舟子:“采用Word 软件的字数统计,你的文章共有1698字,你翻译的Greene 的研究结果有529字,占全文的31.2%。关于‘电车难题’和‘天桥难题’的文字,Greene 的文章中也有,但他注明了参考文献。如果把这部分算上,我看不出‘你的文章’中有多少是你自己想出来的。相信你的中英文文字水平都比我高,请你回答我上面的问题,不算过分吧?你这篇科普文章,绝对应该算是编译,而不是堂而皇之的署上你的笔名。以‘学术打假’自居的你,在投稿时也绝对应该叮嘱编辑不要忽视这个问题。但遗憾的是我看不出你作了这些事情。”[9]
这段话,很平和,很坦率。但方舟子会如何回应呢?方舟子的回应非常有趣:

只要智力正常的人,就都应该知道我发表在《南方周末》2001 年10月4日上的文章《科学地解决道德问题?》是在介绍一个经典的道德难题和最新的科研成果。文章里面明确指出做这项实验的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家”,而并非本人【加此说明并不能让读者清楚地知道前面和后面其他大段的文字是自己写的,还是抄来的】。在新语丝网站上登出时,我还在文后注明了“原始论文见Science, 293, 2105-2108”,目的是为了让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人可以进一步去阅读原文。【请方舟子不要颠倒因果关系,方舟子是在被质疑之后才做此动作的。他事后的补充是对的(但还不够清楚),其“目的”吗就不好说了,而且如上所述“原始论文”的表述也有问题。谁的原始论文?方舟子的还是别人的?单纯看这一条好像方舟子在Science 上写了一篇大作,而报纸上刊登出来的只是原作者本人的一点通俗介绍!】有人据此指责我是在误导读者以为我在Science 上面发表了论文,是在剽窃普林斯顿大学Greene 等人的成果,号称要向Science 告状云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乃是故意要败坏我的声誉【这样对待正常的质疑和批评是非常错误的,拿他人的动机说事,而回避自己的问题,说不过去】,说的话连他们自己也未必相信。这些人大都聚集在骗子云集的“万维教育与学术园地”。该论坛最大的特色就是几乎每天都有人(有些明显是属于“核酸营养”骗子雇用的人以及被我批评过的人,如宋非、颜青山)在那里谩骂、诽谤我,发泄对我打击中国学术腐败和商业骗局的不满,而其版主往往对这类诽谤如获至宝,重点推荐(“万维周刊”还发表过一篇奇文《于光远和方舟子是中国学术腐败的两代典型》)。只不过,攻击者自知理亏,只敢匿名【“方舟子”这个名字算不算匿名?又是双重标准。别人批评方舟子,胆大胆小都不是主要的,关键要看指控的抄袭事件是否成立】,这位“柯华”就是这些骗子帮凶、帮闲中的一位,原先也是匿名,⋯⋯。[9]


从我前面的介绍可知,方舟子这段文字中有许多狡辩的地方:(1)一开头就暗示,指出他抄袭的人不正常。(2)颠倒因果关系,美化自己。方舟子是因为被指出有抄袭嫌疑后才不得不在自己办的网站上补充了一行字。补这一行字可谓费尽心思:既要保住面子,又要变相地承认一点过错。方舟子没有胆量公开、坦坦荡荡地承认在这件事的上过失,以为事后加一行字就全部搞定了,大错而特错。如前面所述,加的那一行字也有严重问题。(3)他人指出方舟子的问题,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动机,其中有的可能是好的,即使是坏的,在这件事上,作为当事人的方舟子也首先应当检讨自己的过错,而不是故意找提出质疑之人的道德问题。这就好比某贪官A 当被指责贪污公款时,贪官A 站出来说:“张三是因为与我有仇才揭发我的,所以我没有问题。”事实上,贪官A 到底没有问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根据调查来判断,贪官个人的申辩最多在调查过程中有参考价值。“离乡客”、“柯华”、“宋”等即使与方舟子以前有个人恩怨(具体情况我不了解),此时方舟子也不能通过指出指责对方不道德而摆脱自己的“道德困境”!方舟子不“弱智”(注意我是引用方舟子的说法,而且还加了个“不”字),当会明白这种辩解,骗不了什么人的。(4)转移视线。方舟子一会提万维网,一会提于光远,一会提“骗子帮凶”、“帮闲”,以及他人“匿名”。无非是不敢正视他人提出的如何解释具体的“对照”中反映出来的严重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方舟子关于此事的所有辩解都是宏观地晃过去,从来没有真刀真枪地与质疑者坦率地讨论对照中的每一句是否有问题。关于“匿名”,方舟子更是采用了双重标准。“方舟子”这个名字是什么,按方舟子骂别人的标准,它也是一个“匿名”(当然大家都知道那不过是一个“笔名”,在汉语中两者的道德含义很不一样),“方舟子”的本名叫方是民,户口本、绿卡、护照上可能用的还是方是民。那么方舟子在攻击别人(包括攻击我),反反复复说别人匿名是什么用意呢?无非是在说:看我多牛,敢于公开揭露别人,看那些“鼠辈”(方舟子另一常用语),道德低下,只敢匿名指出我的问题!其实,这一招,对初上网的人有一些欺骗力,对于熟悉方舟子的人以及老网民,非常的,什么来着?用方舟子的习惯语叫“弱智”。在如今的网上,有几人没有网名,网名也是名,不等于匿名。方舟子并不是不懂这一点,而是故意混淆。
方舟子下面的狡辩更显示他的本事:

“电车难题”和“天桥难题”都是被无数人介绍、讨论过的经典问题,并不是新发现。Greene 的文章注明了参考文献,因为那是学术期刊上的科学论文,讲究句句有出处。我的文章没有注明参考文献,因为那是大众报纸上的通俗文章,无须注明出处。我的文章除了个别的评论,在观点上的确没有多少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做为科普文章,并不需要介绍自己的新观点(那应该去写论文),完全可以百分之百地介绍别人的工作,甚至只介绍学术界的定论,而不必在内容和观点上有任何自己的东西。只要是用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文字、用自己的写法做的介绍,就是我的文章。如果边建超不能证明我在文字方面有抄袭,不能证明我是在对原文做逐字的翻译,而否认那是“我的文章”,声称“绝对应该算是编译”,甚至要剥夺我署名的权利,也同样是诽谤。


那两个“困境”被无数人介绍讨论过,也许吧,但是人家是如何介绍和讨论的?人家也像你方舟子几乎一字不差地抄袭他人那样地讨论吗?哲学史上,不断地要讨论前人提到的哲学问题,有的达千年之久,这很正常,但是能因为这样,你就可以把罗素在《西方哲学史》史上讨论某个人的原话几乎一字不差地拿来署上自己的名字,而理由只是这个问题并不新鲜,被无数次讨论过?退一步,即使以前他人的讨论都是东抄抄西抄抄(事实并非如此,可能有个别的),那么你方舟子就可以接着也抄下去?你见到他人偷东西,自己就可以跟着也去偷东西?方舟子能否指出Greene 等人或者他人在讨论那两个困境时,在文字上是如何与前人的表述雷同的?
方舟子说“我的文章没有注明参考文献,因为那是大众报纸上的通俗文章,无须注明出处。”这种说法是有严重问题的,(1)报纸文章的确一般不在后面列出参考文献,但是方舟子应当清楚美国三院的手册《怎样当一名科学家》及《芝加哥引文规范》中所述的如何引用他的成果;(2)这不符合方打假时对他人要求的标准。记者及科普作家都很清楚,他人的东西,就是他人的东西,可以转述,但要标注清楚,比如可在文中以文字的形式指出文中所述内容、思想是由哪来的(具体方法有许多,如据XXX 说,XXX 的研究指出,新华社记者写的许多科技动态的报导就是这样,但是人家写的报导从来不会让读者误认为工作是记者自己做的。不过,有时记者的文字也是直接成段翻译的,有的还严重译错,我就不好意思指出那几位新华社记者的名字了。方舟子与记者还是有区别的,至少方对外公开的身份是生物化学家,即某种专家,虽然已经有多年不做具体的研究工作了。按方舟子自己批评侯氏的标准,自己应当不算在岗科学家了!那已是另外一个问题了,由许多事件都可以时不时地感觉到方舟子经常采用双重标准)。即使不说得很具体,也要多少点明那东西是别人的。而方舟子对两个“困境”的叙述完全是抄袭别人的原话,并没有引号。方舟子只在文中间夹了一句指出实验是别人做的。这种做法还可以有如下一种解读:方舟子写文章时就意识到了著作权问题,文章写成后可能面临抄袭的指责,于是事先加上一句。但愿真实情况不是这样。
方舟子其实不是不明白,而是装糊涂,方舟子说:“只要是用自己的语言、用自己的文字、用自己的写法做的介绍,就是我的文章。”这是一个虚拟条件句,句子作为一个整体完全正确。但是,方舟子本人是这样做的吗?大家要问一句:此话的“前件”是否真实?方舟子是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文字、自己的写法做的介绍吗?方舟子用的是中国文字,这不假。但是,从上述7个对照例子可知,方舟了几乎是用汉字逐字大段抄袭Greene 等人的英文文字!难道这样做也能算作方舟子之“我的文章”?

五、小结

此项研究非常初步,但已有“阶段性成果”,只是尚未得出最后明确的结论,请读者参与得出自己的结论。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之一:他人可以统计一下,方文与Greene 的文章中有多少字(或词)可以一一对应,所占的百分比是多少?或者倒过来,方舟子文章中有哪些字或者词在Greene 等人的文章找不到对应? 据我初步估计,后者做起来会更省力些。估计此工作10-60分钟可以搞定,但我现在还没做此工作,将来也不打算做了,留给学英语的中学生做吧。希望中国科协“破迷反伪”委员会关注此项研究,也请某某某基金会资助此项研究,嘿嘿!
其实,方舟子最佳的处理办法是:承认自己当初给《南方周末》的文章有一定的失误或者不妥当之处,向读者道个歉不就完了吗!如果方道歉了,谁要是再追究这件事,就没意思了。
我要看的就是,方舟子有没有勇气承认事实,有没有勇气道歉。以后我闲着没事,将用温和的语气把方舟子表现其“伪科学态度”、“伪科学精神”的“美事”一件一件地摆出来。如果“一阶打假”是有根据的,那么“二阶打假”就必须跟进,这样才能减少权力的滥用。我本人非常欢迎对我的“二阶打假”进行“三阶打假”!打假何时了?只要启动了“一阶打假”,后续的“N 阶打假”就是合理的。

参考文献与注释
(只列出了部分文献)

[1]Greene J.D. Sommerville R.B. et al. An fMRI Investigation of Emotional Engagement in Moral Judgment. Science, 293(2001):2105-2108 ,http://intl.sciencemag.org/cgi/content/full/293/5537/2105
[2]方舟子,对北大哲学系副教授刘华杰题外注的题外注,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6&idArticle=18007&flag=1,方舟子的新评论在此栏的下端。
[3] 麦克尔· 宋, 从一段英文的翻译来看方舟子的学术打假资格,http://www.csc.pku.edu.cn/art.php?sid=1760,此为较早(似乎不是最早)反映此事的文章。当时的虹桥科教论坛上有许多讨论。据我了解,当时类似的对比工作还有不少,只是我没有特意记录下来。网友们大概能够回忆起来。
[4]方舟子,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南方周末》2001年10月4日,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11004/kx/200110040180.asp , 或者见http://tech.sina.com.cn/oi/2003-07-24/1337213120.shtml。此为方舟子发表的大作。注意署名没有署某某编译或某某译,按缺省配置理解,这是方舟子“原创”的文章。上面的链接指向新浪网转发的该文。其他网站也转发了此文,如http://www.scitom.com.cn/report/critique/ctq138.html
[5]刘华杰,对方舟子文章与Greene 等人文章的“简要对照”,2004-2-12,http://www.csc.pku.edu.cn/art.php?sid=1743 。此为本人当时对方舟子文章与Science 上文章所做的简要对比。署名很清楚是刘华杰,不是像方舟子讲的匿名。我的“对照”不算早,此前已有他人做过此类工作,我也不认识那些人。
[6] 方舟子, 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www.xys2.org) 】(《南方周末》2001年10月4日),http://xys.3322.org/xys/netters/Fang-Zhouzi/science/moral.txt。此为方舟子事后在自己的新语丝网站发布的此文章的一个版本。注意文章最后比《南方周末》的刊出稿多出一行“(原始论文见Science, 293, 2105-2108)”,但作者仍然署着“方舟子”。
[7] 大狗,《侠盗猎车手3 》(GTA3) 评论, 来源: 大狗之家,http://www.gameking.com.cn/yxpx-new/jdyx/020710/gta3.htm。此文末尾处引用了方舟子《南方周末》的文章。从其引用看,那些文章似乎都是方舟子写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读者会误以为那些文字是方舟子写的,而不是翻译过来的。
[8] 吉姆佩尔,Top 10 之十大学术污点英雄第三号:方舟子, Top 10之十大学术污点英雄。选自http://culture.163.com/editor/020314/020314_59997.html,2002年03月14,网易报道。此条还虚拟了问答:“方:风水轮流转,今天到我家.以往光顾打别人,不想被人掏了底。记:方先生,我特别想知道.您今天,作为一个污点英雄,站在这里有什么感受? 方: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有缺点的英雄也是英雄,无缺点的苍蝇终归是苍蝇。”颇有意思。
[9] 方舟子,智力正常地解决“编译”问题——答复旦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边建超, 207.152.99.251/xys/netters/Fang-Zhouzi/science/bianjianchao.txt,此文充分反映了方舟子面对他人的质疑时的狡辩丑态。当柯华要求“不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时,方舟子却说:“无耻而又弱智。”文后附有柯华2001 年10月10日的信。
[10]离乡客,方舟子文章与Greene 等人文章的对比,2001年10月11日12:58:38于[ 教育与学术] ,http://www.bbsland.com ,http://www.csc.pku.edu.cn/art.php?type=1&sid=2393. 离乡客此贴以温和语气指出了基本的事实,却受到方舟子的攻击。

转载自:http://www.csc.pku.edu.cn/art.php?sid=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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