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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八月 03, 2007

向敢说真话的文汇报致敬

张三

众所周知,香港《文汇报》是我党在港澳地区的一个模范窗口,有着悠久的爱国传统。近来虽然有八卦庸俗化的倾向,但毕竟还是有令人肃然起敬的地方。比如在这次据说陈良宇“腐败案件的详细细节”的报道中,就在坚持政治正确的同时,勇敢地说了真话。文汇报原话:

“本人及家人受贿逾200万

经查,从1984年开始,陈良宇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和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总计260馀万元。虽然数目不如之前外界所猜测的那麽巨大,但是一些细节听来还是令人意外。比如,在陈良宇的同意下,陈太和陈公子享受某公司提供的旅游费就高达34.2万元。陈维力在上海「足球大佬」的俱乐部中,「翘着二郎腿」出工不出力,不仅有高薪入袋,还有不用还「卡数」的金卡供其挥霍。”


段落标题说“本人及家人受贿逾200万”,内容却讲“本人和家人收受他人财物”、而不是“本人和家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更不是受贿;再后面提出的两个例子,既曰“细节”,应该是陈案中最有代表性的吧?可这两个例子都不是陈本人的、而都是陈的家人的,而且没有说明他的家人是否因为收受了财物而为提供财物者谋利、更不要说是非法谋利。就现在看到的所谓“细节”,无论陈还是他的家人,都(尚)无法构成受贿。难道陈良宇本人,不但没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连“收受他人财物”的例子也没有么?哪怕几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是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据此,法律上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或家人收受贿赂的认定,是“收受财物”和为同一对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必须是一个分币的两面,形成明确因果。而无论在关于陈良宇事件的哪个报道中,我们都无法找到这个因果。这甚至还有国际惯例可以参考:在举世瞩目的大众汽车公司财政丑闻中,德国执政党社民党要员被指接受大众汽车提供的免费性服务,丑闻被揭露后,该要员被迫辞职、道歉,政治上吞下自己酿造的苦果;但在法律上,却没有被因为受贿罪而被指控,因为他虽然确实收受了他人财物,但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起交易、是他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报酬。换言之,他做了违反道德的事,却没有作非法的事;只要是没有为对方谋取不当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再多他人财物、再挥霍无度,在法律上都无可指责;在民主政治中,只要是没有为对方谋取不当利益,合法收受再多他人财物,则不但在法律上道德上无可指责,而且受到鼓励——这就是民主国家政党和政治家赖以生存的政治献金。

我在几天前就指出过,我党喉舌在7月26日同一天,关于周良洛和陈良宇报道细节上的巨大区别。明确说周良洛是“受贿”,但陈良宇却没有一个“贿”字;周良洛是本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而陈良宇只是“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不但加了一个“或家人”、数额降低一级,而且并无“非法”;周良洛是“证据确凿”,陈良宇却告阙如。

而后者,众所周知,中央调查组日以继夜,可是调查了整整一年。

在人人喊打的政治压力下还能够坚持实事求是、不无中生有,是不容易的。

2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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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文汇报:陳良宇腐敗案細節曝光

【本報訊】上海消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高位落馬十個月後,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宣佈對其實行「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在陳良宇被宣佈「雙開」還不到一個星期,其腐敗案件的詳細細節,諸如受賄200餘萬元、情婦為其墮胎3次等等,開始在當地的一些範圍內曝光。

涉社保案金額逾40億

 據此間公佈,社保案是陳良宇最終落馬的導火索,然而此前對此案的涉案金額一直是傳說紛紜。據知情者稱,社保案的查實涉案金額共計44.5億元人民幣。其中有34.5億元在陳良宇的直接指使下,貸給了張榮坤的福禧公司;而另有10億元則違規放給了華聞控股,並為「陳大公子」陳維力換來了華聞上海公司的老總和香港公司副總兩大頭銜,不用上班就有高薪奉上。

區長始貪 仍扶搖直上

 據稱,陳良宇腐化質變並非始於躍上上海市委書記高位以後,而早在他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時便開始了,之後「違紀不止」伴隨他整個步步高升的仕途:黃浦區區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這一個個莊嚴而光鮮的職務,全部成為了陳良宇濫用職權的「權柄」。

本人及家人受賄逾200萬

 經查,從1984年開始,陳良宇以權謀私,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陞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本人和家人收受他人財物總計260餘萬元。雖然數目不如之前外界所猜測的那麼巨大,但是一些細節聽來還是令人意外。比如,在陳良宇的同意下,陳太和陳公子享受某公司提供的旅遊費就高達34.2萬元。陳維力在上海「足球大佬」的俱樂部中,「翹著二郎腿」出工不出力,不僅有高薪入袋,還有不用還「卡數」的金卡供其揮霍。

 陳良宇還為其弟在上海的寶山區圈地,低價批得土地300餘畝,造成國家損失1,000多萬元人民幣,而其弟轉手倒賣後就輕鬆賺進整整1.18億元。除了近親,對於身邊的工作人員,陳良宇也是一併「蔭庇」。

 據稱,早在2005年,就有人舉報其秘書秦裕「有問題」,中央調查組建議陳良宇更換秘書。但陳良宇一口咬定自己的秘書沒有問題,不僅繼續讓秦裕擔任秘書一年多之久,之後更將其安排到了寶山區區長的高位。

兩個長期情人 一人3次墮胎

 此間正式公佈的陳良宇另一問題就是「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據稱,具體的情況是,從 1991年開始,陳良宇就先後與兩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其中一人懷孕3次,在陳的要求下都做了人流。除了這兩名「長期情婦」,陳良宇還與多名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並為這些「女友」的家人安排工作。

雷厲風行 彰顯中央反腐決心

 有關人士認為,7月26日中央宣佈陳良宇「雙開」決定後,作為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陳良宇案的詳細材料很快在一定範圍內公佈。這種雷厲風行的做法,既說明中央對陳良宇案的調查處理已成竹在胸,又凸顯了中央反腐倡廉的信心和決心。

 陳良宇案公佈之後,群眾拍手稱快。新華網網民留言說,好!中央反腐決心這麼大,是老百姓的福音和對那些置黨紀國法於無物的人是一個嚴重警告,也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廣大人民群眾沿著社會主義道路繼續前進必然要掃除的絆腳石。中央對腐敗分子陳良宇的處理是治黨之舉,治國之舉,大得人心,大快人心。

媒體「為虎作倀」

 上海的不少人士認為,陳良宇的「邊腐邊升」,媒體有推波助瀾、「為虎作倀」之嫌。僅舉一例,就可說明問題。2003年周正毅「東八塊」東窗事發,街談巷議,群情激憤,陳良宇緊張得「天天晚上睡不著覺」。善於揣摩領導心思的某電視台,特地製作播出了一檔「新聞透視」,將引出「東八塊」導火索而身陷囹圄的律師鄭恩寵醜化得一無是處,讓人感覺「比周正毅還要壞」,以此證明上海市領導的「清白」和「英明」。此節目播出當晚,陳良宇就通過秘書表揚電視台,並說出了一句心裡話:「我總算可以睡得著覺了!」為此,該節目還「榮獲」2003年度「好新聞一等獎」,記者還借此得以陞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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